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底线思维,全面加强学校防震减灾和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认真落实《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震服发〔2023〕30号)、《广东省地震局 广东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震〔2021〕74号)、《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2025年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工作的通知》(深抗震办〔2023〕7号)要求,深圳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深圳市教育局编制了《深圳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1),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4年5月2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信函邮寄: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D座6层,邮政编码:518000,信封请注明“管理办法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dzc@s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公平竞争审查表
深圳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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