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安办〔2023〕162号
各区(含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动安全宣传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形成“一区一场馆一街道一体验场所、一社区一安全应急知识宣传科普空间”布局,构建“5分钟安全宣教科普圈”,按照《深圳市安全应急知识宣教科普空间建设工作方案》(深安办〔2023〕108号)安排,为推动我市安全应急知识宣教科普空间规范化建设,我办研究编制了《深圳市安全应急知识宣教科普空间建设指引(2023年版)》(附件1),并组织专业力量设计了全市安全应急知识宣教科普空间VI标志(附件2)。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安全应急知识宣教科普空间建设工作,并将VI标志统一用于安全应急知识宣教科普空间及相关物件,促进应急科普深入人心,全面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安全应急文化氛围。我办将近期组织开展全市安全应急知识宣教科普空间评定工作,请各区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安全应急知识宣教科普空间建设指引(2023年版)
2.深圳市安全应急知识宣教科普空间VI标志设计方案
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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