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题名称
深圳市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工作指引研究项目。
二、经费预算
经费总预算10.08万元,实际执行金额10.08万元,从2021年度部门预算“调查评估和统计管理(新增经常性)-重大自然灾害灾后调查评估”项目中调剂列支。
三、开展方式
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根据《重特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相关规定,对深圳市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工作制定工作指引。
四、承接方及其履约情况
(一)承接方
深圳市城安应急科学研究所
(二)履约情况
1.收集资料
通过收集国家、各省市自然灾害调查评估类法规制度,相关研究文献,制定符合深圳实际的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指引。同时,收集全国各类自然灾害调查报告,分析灾害调查报告过程,固定相关经验。收集的相关资料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3)《重特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4)《自然灾害调查统计制度》
(5)《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统计制度》
(6)《深圳1822号超强台风“山竹”调查报告》
(7)《2019年河源连平县洪涝灾害调查评估报告》
(8)《西昌凉州森林火灾调查报告》
(9)其他相关文献、资料。
2.开展调研
通过线上调研、专家咨询等相结合的方式,探讨研究灾害调查评估启动条件、组织方式、建议意见等内容。听取相关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相关内容。
3.组织专家评审
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上午召开《深圳市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工作指引》研究项目评审会。项目邀请相关领域的外部专家3名,对项目成果进行专家评审,经评审,一致通过项目成果。
五、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成果为《深圳市自然灾害调查报告工作指引》,由适用范围、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工作要求、工作流程4个章节构成。经审核后,项目成果内容和质量符合项目合同要求,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待2022年国家评估办法和指标体系出台后,组织修改并印发实施。
六、其他信息(结合实际,对项目其他信息进行公开,如项目成果管理和运用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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