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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灾害信息员管理办法》对灾害信息员的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有哪些具体要求?
来源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24-09-03

  答:灾害信息员需要在压力环境下保持较快的反应速度和准确的信息数据处理能力;在汛期值班值守和灾害影响期间,需要持续备勤、连续工作;根据灾险情处置需要赶赴现场,面临相对恶劣并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工作环境。鉴于上述岗位工作特点,《办法》明确规定了灾害信息员的任职要求: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55周岁;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五)熟悉本辖区自然灾害风险特征和承灾体基本情况。

  按照“一岗多能”的要求,为充分发挥灾害信息员在灾害预警发布、灾情报送、灾害评估、灾害救助等方面作用,《办法》明确规定灾害信息员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一)灾情统计报送、台账管理以及评估核查;

  (二)参与灾害隐患排查、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接收和传递、险情信息报送;

  (三)协助开展受灾人员紧急转移安置和紧急生活救助工作;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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