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共分六章,分别为总则、队伍建设、评选与考核、调度与救援、队伍保障、附则。
第一章是总则。明确《办法》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以及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原则、职责分工。
第二章是队伍建设。明确了主管部门的队伍建设职责,提出了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明确了队伍基本职责以及队伍培训、训练演练及队伍备案等相关要求。
第三章是队伍评选与考核。明确了应急部门、主管部门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评选工作中的分工,规定了队伍考核与调整等相关工作内容。
第四章是队伍调度与救援。明确了应急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指挥调度队伍的权限;提出了队伍预警待命、应急响应、现场处置、救援中止及撤离、救援信息保密、救援终止与总结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第五章是队伍保障。从人、财、物以及政策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经费保障、待遇保障、救援费用、装备保障等保障措施。
第六章是附则。对《办法》的解释单位、实施日期及有效日期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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