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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应急救援数据规范》系列标准解读
来源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24-10-18

  《应急管理应急救援数据规范》系列标准(以下简称《规范》)已于2024年9月13日正式发布,于2024年10月1日实施,现就编制背景、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目的

  一是应急管理部发布了《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框架(2020-2022年)概要版》,提出将建设大数据资源中心和数据交换系统,包括原始库、资源库、主题库、专题库、知识库,为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决策支持、政务管理五大业务域提供数据支撑,提供跨应用、跨业务、跨部门的信息共享。

  二是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发布的《广东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2020-2022年)》中提出,随着机构的整合和职能的调整,原有各部门分散的标准规范已然不能满足新成立的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信息化工作需要,系统性建设应急管理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聚焦标准体系边界扩展以及新技术标准的发展和纳入,在综合考虑应急管理部门建设需求,参考各转隶单位原有的标准化的基础上,建立统一、完整的应急管理网络信息体系标准体系。数据资源标准是应急管理信息化标准体系中的基础核心内容。广东省主要依据应急管理部及广东省“数字广东” 政府云数据资源相关标准为基础,扩充完善符合广东省应急管理实际的数据资源标准,为各类应用提供数据支持。

  三是深圳市人民政府近期发布的《深圳市城市大数据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中提出,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相同信息数据由单一业务部门提供、数据来源统一,各区、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将数据汇聚到城市大数据中心。布置了开展业务驱动的主题库建设任务,推进公共安全主题库建设、推进城市应急主题库建设、推进应急管理主题库建设。因此编制《规范》是非常必要且急迫的。

  二、《规范》的总体结构和部分内容说明

  (一)信息资源目录部分:

  1.范围

  《规范》信息资源目录部分规定了应急管理应急救援的信息资源目录的编码规则、信息资源目录、目录内容。适用于应急救援监管的信息系统开发与应用,以及数据的共享与互联互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文中提到的其他标准的引用对于《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章节给出了标准编制过程中涉及的术语和定义。

  4.编码规则

  本章节给出了标准编制过程中涉及的编码规则。

  5.信息资源目录

  本章节给出了标准编制过程中涉及的信息资源清单,包括数据类别、信息资源编码、信息资源名称,共享类型。

  6.目录内容

  本章节给出了标准编制过程中涉及的信息资源目录,目录范围包含基础信息、预案库信息、工作网络信息、救援队伍信息、应急物资信息、专家信息、法规信息、案例信息、事件信息、知识库信息、文档基础信息等。

  (二)数据元部分:

  1.范围

  《规范》数据元部分规定了应急管理应急救援的数据描述,包括数据元标识符的编码规则、数据元描述、数据元的数据类型和数据格式、数据元分类及格式、数据元扩展规则等内容。适用于应急救援相关的信息系统开发与应用,以及数据的共享与互联互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文中提到的其他标准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规范》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规范》;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章节给出了标准编制过程中涉及的术语和定义。

  4.数据元标识符的编码规则

  本章节给出了标准编制过程中涉及数据元标识符的编码规则。

  5.数据元描述

  本章节给出了数据元的描述方法。

  6.数据元值的类型和数据格式描述

  本章节给出了数据元值的类型和数据格式描述。

  7.数据元分类及格式

  本章节给出了数据元分类及格式描述。

  8.数据元扩展规则

  本章节给出了数据元的扩展规则。

  9.应急救援公共数据元

  本章节给出了标准编制过程中涉及的行政区划代码、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数据元。

  10.应急救援业务数据元

  本章节给出了标准编制过程中涉及的应急救援业务公共数据元。

  (三)代码集部分:

  1.范围

  《规范》代码集部分规定了应急救援数据规范的代码集描述,包括代码集标识符的编码规则、代码的属性、公共代码目录、应急救援业务代码目录。适用于应急管理应急救援相关的信息系统开发与应用,以及数据的共享与互联互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文中提到的其他标准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规范》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规范》;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章节给出了标准编制过程中涉及的数据元、代码及代码集的术语和定义。

  4.代码集标识符的编码规则

  本章节给出了标准编制过程中涉及的公共代码集及业务代码集的代码集标识符的编码规则。

  5.代码的属性

  本章节给出了标准编制过程中涉及的代码的属性。

  6.公共代码目录

  本章节给出了标准编制过程中涉及的人员类、机构类、位置类、时间类、公务类、金融类、其他类等公共代码目录。

  7.应急救援业务代码目录

  本章节给出了标准编制过程中涉及的应急救援业务代码目录,包括证件类型代码集、级别代码集、密级代码集、坐标系统代码集等。

  三、附则

  《规范》由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有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深圳城市安全监测预警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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