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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解读
来源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24-04-19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适应新时期森林防灭火工作,认真总结《深圳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2修订版)》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以及我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有效做法,主要依据《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市应急管理局修订了《深圳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以下简称2024年修订版预案)。

  一、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深圳市应对突发事件军地应急联动机制实施办法》《深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任务目标

  一是贯彻国家及党中央要求。本次预案修订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全面推进防灭火一体化,持续优化体制机制,压紧压实防控责任,深化源头治理,加强基础建设,推动科技创新,提升队伍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特大火灾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二是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本次预案修订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更高要求的需要。根据《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3版)》要求,应急管理部门、宣传网信部门、事发辖区政府,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在森林火灾发生后共同参与做好事件应对工作。三是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需要。本次预案修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健全规范森林消防应急体系,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森林消防队伍处置森林火灾应急能力。

  三、总体框架

  《2024年修订版预案》修订后共分为十一个部分,包括总则、任务分析、组织体系、处置力量、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宣传培训和演练以及附则、附录。

  四、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发挥核心引擎作用,强化区域应急联动

  明确“坚持区域联动、联防联控”工作原则,要求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和深莞惠汕河“3+2”应急管理区域合作,深化信息共享、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的合作,共同做好区域性、流域性、关联性强的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提高区域森林防灭火能力共建、应急处置联动、应急资源共享。

  (二)强化依法管理,重点突出科技支撑

  明确“坚持依法管理、科技支撑”工作原则,要求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健全森林火灾应急管理配套法规、规章与制度,推进森林火灾处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建设。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推广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提高森林火灾处置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三)优化信息监测,做好舆情引导及信息搜集与通报

  一是依托市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完善“1+11+N”监测预警体系,常态性接入森林防灭火实时感知数据信息,推动智慧化、多源多点监测、触发预警的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不断提升森林火灾监测预警能力;二是做好森林火灾事件监测信息集成,建立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全天候对可能发生的森林火灾事件进行监测;三是建立森林火灾事件舆情快速收集研判机制,及时收集媒体对本市森林火灾事件和有关敏感问题的报道,密切跟踪舆情动态;四是做好受理、分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反映的各类信息,对于可能发生次生、衍生突发事件的,及时通报各相关单位。

  (四)优化四级应急响应工作机制,提高响应效率

  根据森林火灾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等,将市级应急响应分为四级。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事件,但事件本身较敏感,或火灾有扩大趋势,或应辖区请求,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启动Ⅳ级响应。经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Ⅲ级响应启动标准,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启动Ⅲ级响应。经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Ⅱ级响应启动标准并提出建议,由市应急委副主任或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经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无法有效控制火场蔓延,认定灾情达到启动Ⅰ级响应标准并向市应急委主任提出建议,由市应急委主任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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