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海上安全管理决策部署,通过“建体系、创新径、立规矩、强督导”实现了“两个有效遏制,一个更加规范”(非法经营、违规航行得到有效遏制,水上活动秩序更加规范)。一是建体系,实现上下贯通。成立8个休闲船舶行业支部委员会,建立节假日旅游安全防范“1个节假日应急指挥部、3个办事处、6个重点片区前线指挥部和N个成员单位”的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与惠州相关部门签订《深惠“商渔共治”合作共建协议》等,构建起“惠州-大鹏”海域治理合作共建体系。二是创新径,坚持先立后破。建立“海上安全学校”,将2507艘船舶纳入54个集中停泊点(班级)管理,在5个热点沙滩海域划定休闲船舶、摩托艇和游客戏水等活动分区,采用浮筒、浮球等物理硬隔离;打造6条海上“网红打卡线”,推动“靠右行驶”。三是立规矩,健全制度机制。明确11个单位和办事处工作职责,印发《大鹏新区海上安全管理“十五条”硬措施》;出台26项制度文件,规范海上安全管理全链条管理;推动实现12个休憩型沙滩、8个浴场型沙滩落实“有管理单位”“有救生员”等“十个有”标准100%。四是强督导,根除经营乱象。将涉海安全督导纳入年度督导检查计划,实施“清单化”督导,区领导、各部门领导干部督导检查和现场“办公”98次,开展水上活动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累计出动巡查人数检查人数19613人、检查企业2154家次、排查隐患问题600处、召开警示和培训会议102次、派发宣传资料4883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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