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工作部署,深圳市安委会建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七项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建立专班工作机制。参照省安委会做法,成立市工作专班,设在市安委办,专班人员从市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抽调,采取半年轮换、全脱产集中办公的方式进行实体化运作。二是建立调度推进机制。落实国家、省专班及相关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召开调度会议,压茬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三是建立督导检查机制。组织各区各部门(单位)分别从“块”和“条”上深入一线开展调研指导,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现场督导检查。四是建立帮扶指导机制。组织专家对问题突出、隐患突出、不放心不托底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加强帮扶指导,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五是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区各部门(单位)安排专人填报国家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梳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经验做法适时推广。六是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各区各部门(单位)明确1名处级干部为联络员,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落实调度、督导等工作安排。七是建立表彰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考核巡查“指挥棒”作用,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年度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要内容。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三年行动结束后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以点带面示范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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