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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召开《深圳经济特区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条例》宣贯会
来源 : 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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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经济特区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条例》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推进法规的贯彻实施,深圳市应急委办(市应急管理局)于2月14日上午组织召开《深圳经济特区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条例》宣贯会,市、区应急委成员单位及市应急管理局各处室(中心)负责同志参会。

  宣贯会特邀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深圳经济特区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条例》起草团队成员段礼乐对《条例》进行解读,重点讲解了《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主要内容及创新性制度。

  市应急委办副主任杨金山同志强调,各区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扎实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尤其是从事应急处置相关工作的人员,务必要深入学习、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的程序及措施,依法依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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