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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深圳市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名单的通知
来源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24-10-25

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过程中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根据《深圳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服务办法》(深应急规〔2022〕5号,以下简称《专家管理服务办法》)有关规定,市应急委办按程序组织开展了2024届深圳市应急管理专家库换届遴选工作,并已完成网上公示。现将专家库专家名单下发给你们,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专家基本情况

  2024届应急管理专家库共399名专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其中院士11人,占比2.75%;博士98人,占比24.56%;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99人,占比74.93%;平均工作年限24年。根据《专家管理服务办法》规定,市应急管理专家库分为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和专家委员会专家,其中专家咨询委员会分为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综合管理等5个专业领域;专家委员会分为工矿商贸、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交通安全、建筑安全、特种设备、城市和森林消防、燃气安全、汛旱风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政策标准、科技信息、应急救援、社会安全、公共卫生等15个组别。

  二、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情况

  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均来自于国内安全应急领域具有丰富理论和实践经验的院士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负责人,共52人,其中事故灾难组(18人)、自然灾害组(12人)、公共卫生组(7人)、社会安全组(1人)及综合管理组(14人)。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主要职责包括为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的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对全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改革发展规划等提出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应邀参与对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分析、研判和应急处置,参与突发事件事后评估工作。

  三、专家委员会专家情况

  专家委员会专家共347名,其中工矿商贸组46名,建筑安全组34名,政策标准组31名,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组61名,交通安全组24名,燃气安全组11名,地震和地质灾害组22名,应急救援组9名,汛旱风灾害组36名,城市和森林消防组25名,科技信息组13名,特种设备组9名,气象灾害组5名,公共卫生组10名,社会安全组11名。专家委员会专家主要职责包括参与有关部门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督导;参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领域的各类调研与探讨、学术交流和课题合作;参与各类应急演练、宣教培训和公众传播等活动;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等各类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为事故鉴定提供技术支持等工作。

  四、其他要求

  (一)重视运用专家力量。各单位在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督查、课题研究、安全评审等日常工作中要高效利用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资源,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智力支撑作用,提升我市应急管理水平。

  (二)加强专家的权益保障。各单位在利用市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资源时,要落实关心关爱专家人才的具体措施,激发专家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专家提供合理的劳务报酬,并及时为专家购买人身伤害意外保险,具体标准参照相关管理办法。

  (三)加强专家执业过程管理。鉴于专家工作的重要性和影响力,请各单位在运用专家力量开展业务工作中,务必要求专家注重职业信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提供专业、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深圳市应急管理专家库名单有效期原则上为3年,市应急委办将依据《专家管理服务办法》对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

  《市应急委办关于公布深圳市应急管理专家库人员名单的通知》(深应急委办〔2023〕4号)所公布专家名单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1.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名单

  2.专家委员会专家名单

  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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