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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上线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新题库的通知
来源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26-05-22
人工智能朗读:

各区(新区、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各相关单位:

  2025年12月8日,市应急管理局修订印发2025版“深圳市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大纲”(以下简称“培训和考核大纲”,详见附件1、2),为切实提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结合考核工作实际,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更新了考核题库,并决定于2026年6月30日起正式启用新题库开展线上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

  全市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上的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企业和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上述人员应在任职后6个月内或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参加考核并取得对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二、培训工作要求

  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统一使用市应急管理局编制的“培训和考核大纲”。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可自行组织或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或委托的培训机构要强化安全培训质量管控,务必按照培训大纲规范教学、完整建档,严禁简化内容、压缩学时、代学代考,杜绝虚假培训、“走过场”培训。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将对培训全过程进行抽查检查,对发现培训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考核工作安排

  (一)考核大纲。考核统一使用“培训和考核大纲”。

  (二)考核形式。自6月30日起启用新题库,在“学习强安”APP开展线上考核(操作指引详见附件3)。

  (三)考核程序。培训结束后,由考生单位管理员在“学习强安”APP企业管理后台设置相应岗位,考生报名并参加线上考试,考试结束后公布成绩,成绩合格系统立即生成电子证书。

  (四)考核设置。考核只设理论考试一个科目,采用标准化题型,包括单选题和判断题,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时间60分钟。

  (五)考核费用。考核不收取费用,任何机构不得向考生收取考核费用。

  四、证书管理

  (一)证书核发。考核合格后,系统自动生成相应类别的《考核合格证》电子证书,不颁发纸质证书。

  (二)证书查询和下载。相关人员可通过“学习强安”APP“学习-考试-考生服务”栏目、“深圳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考试服务”栏目、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发证专题”栏目查询并下载电子证书。

  (三)换证。《考核合格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换证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重新参加考核,成绩合格后系统立即生成新的电子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考核实行实名认证,考试过程中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核验,发现替考、辅助考试等违规行为,按考试违纪处理,系统将予以记录。

  (二)报考人员每次仅可报名参加一项考核,考核不限制考试次数,但考核通过后不可再次参加。

  (三)报考人员可通过“学习强安”APP“模拟练习”功能进行考前练习。

  (四)咨询电话:

  1.安全生产考核发证咨询电话:23481891;

  2.学习强安平台咨询电话:18038168530;

  3.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

  训和考核大纲

  2.深圳市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

  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大纲

  3.“学习强安”APP考试操作指引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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