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烟花爆竹典型处罚案例
1.2024年12月25日,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陈某某,因在居民楼内储存624箱烟花爆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被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予以刑事拘留。
2.2024年12月26日,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刘某某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平湖派出所予以行政拘留5天,收缴违法烟花爆竹155箱。
二、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举报电话
市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12350(举报非法生产、储存、经营)
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举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
市交通运输局举报电话:12328(举报非法运输)
市市场监管局举报电话:12315(举报无照经营)
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举报电话:12319,12345(举报非法经营销售、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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