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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选拔培育安全应急专家讲师团讲师的通知
来源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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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新区)政府、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市应急委成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安全应急讲师团讲师,培育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安全应急专家讲师队伍,围绕应急管理政策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及技术、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置等主题,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应急系列宣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在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培训机构、社会团体等,长期从事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具有较好专业素养的各类人员,包括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培训教师等。

  二、选拔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无不良记录,严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

  (二)业务水平过硬。熟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

  应急救援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规范,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

  (三)具备授课培训技能和意愿。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掌握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有志于为深圳市安全应急管理知识普及工作长期服务。

  三、讲师职责

  (一)按计划安排开展安全应急宣讲活动,为我市各级党政领导、基层一线安全应急工作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讲授安全应急课程;

  (二)按照培训目标和培训计划,认真制作课件,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确保培训内容准确、完整;

  (三)积极参与培训活动,探索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四)其他相关工作。

  四、选拔流程

  讲师选拔采用自愿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人员填报《深圳市安全应急专家讲师团讲师报名表》(附件1)。市应急委办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并纳入市安全应急专家讲师团讲师预备库,市应急委办将组织专项培训和试讲,对最终审核确认为讲师团讲师的统一颁发聘书。

  五、其他要求

  请报名人员于2024年8月31日前,将《深圳市安全应急专家讲师团讲师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含职称)证书等佐证材料扫描件及1分钟课程试讲视频,打包报送至市应急办(邮箱:jcjcc@sz.gov.cn)。

  附件:《深圳市安全应急专家讲师团讲师报名表》

  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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