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应急救援、灾害防治业务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为应急救援、灾害防治业务信息系统建设提供指导,市应急管理局研究起草了《深圳市应急管理应急救援数据规范》和《深圳市应急管理灾害防治数据规范》。为提高规范质量,现就《深圳市应急管理应急救援数据规范(征求意见稿)》和《深圳市应急管理灾害防治数据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各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规范有修改意见,可在2023年9月3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张涛收(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C座6楼,邮政编码:518000),并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应急救援(灾害防治)数据规范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yjjkjc@sz.gov.cn
附件1:《深圳市应急管理应急救援数据规范(送审稿)》汇总材料
附件2:《深圳市应急管理灾害防治数据规范(送审稿)》汇总材料
附件3:评审会事务联系人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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