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
高海委员提出的《关于打造绿色国际航运燃料加注中心的建议》(提案第20240117号),由贵单位主办,市应急管理局会办。经认真研究,现将我局会办意见函复如下:
近年来,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绿色国际航运燃料涉危险化学品安全行政审批工作,依法依规为港区外相关企业核发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助力打造前海天然气贸易集聚区,配合做好国际航行船舶保税LNG和燃料油加注等工作。
一、助力打造天然气贸易枢纽城市
我局大力支持天然气贸易企业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已为全市天然气贸易企业发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139张,其中,为盐田区企业发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8张(含为国际航行船舶华南片区LNG首船加注提供服务的企业);为前海合作区企业发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40张,助力前海合作区2023年新引进落户北京燃气、新奥燃气、港华能源等天然气贸易企业33家,目前总数已达60家,有力推动了深圳天然气贸易枢纽城市建设。
二、妥善应对成品油相关政策调整
柴油列入危险化学品管理后,我局积极稳妥应对成品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相关政策调整。在认真落实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的同时,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和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柴油安全许可的相关要求,于2023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我市经营柴油业务的加油站(269家)、油库(2家)和成品油供应骨干企业(3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换发(核发)工作。与此同时,积极协调处置成品油纯贸易企业诉求,指导各区依法依规办理成品油纯贸易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业务,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共为我市213成品油纯贸易企业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依法依规开展甲醇经营行政审批业务
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已为全市经营甲醇的445家纯贸易企业发放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中,为盐田区企业发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10张。
下一步,我局将依职责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制订深圳市的甲醇加注安全管理办法、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监管政策,助力我市打造绿色国际航运燃料加注中心。
以上意见,供主办单位参考。
此函。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26日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标识码:4403000081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