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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立即举报!最高奖励300000元!
来源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25-01-11
人工智能朗读:

如果发现身边存在安全隐患

该怎么办?

@所有人

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以及其他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

您可以马上拨打

12350热线电话


您是否对这些问题还有疑惑:

12350热线是什么时候都能拨打吗?

举报时又该做些什么?

举报之后奖励如何发放?

本篇推文为您解答!


举报注意事项

  问:12350热线电话是24小时在线吗?

  12350投诉举报热线实行24小时全时段受理。

  问:发现什么样的问题,可以拨打12350举报反映?

  答: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以及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等事项。

  问:举报时应该注意些什么?

  答: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实行实名制,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举报地点、举报事项、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匿名举报或不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的,受理核实后不予发放奖励。

  举报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捏造、歪曲事实意图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问:哪些情形不予受理?

  答:举报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受理:

  (一)不属于安全生产领域问题或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

  (二)无明确的举报对象或者具体的举报事项;

  (三)已经受理的举报,同一举报人在规定期限内重复举报的;

  (四)其他不属于本办法所指受理范围的举报事项。

  问:市民举报相关问题时,个人信息是否会保密?

  答:举报事项的受理部门应当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其保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向无关人员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情况;

  (二)将举报材料和举报人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

  (三)私自摘抄、复制、扫描、扣押或者销毁举报材料,私自对匿名举报材料进行笔迹鉴定;

  (四)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时,向被举报单位和人员出示有可能泄露举报人有效信息的举报材料原件或者复制件;

  (五)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或者宣传时,未经举报人书面同意公开其个人信息。


举报奖励

  根据《深圳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处理办法》,经核查属实,受理举报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功的实名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

  (一)举报一般事故隐患和一般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核查属实每宗给予举报人500元的奖励。

  (二)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其中,属于尚不构成违法、依法不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奖励3000元。

  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但不限于:

  1.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2.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3.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4.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5.液氨制冷企业,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作业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

  6.液氨制冷企业,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超过9人;

  7.其他行业领域,经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据行业标准,依法依规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

  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包括: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方面的许可证照或证照不全、证照过期、证照未变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三)举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

  (四)举报人一次举报奖励总额原则上以30万元为限。但经市安委办组织核实,属于举报并消除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报经市安委会审议同意后,最高奖励标准可突破30万元。

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及违法行为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方式一:拨打12350热线电话

方式二:邮箱(12350yjjb@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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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举报投诉热线(邮箱): 12350;12350yjjb@sz.gov.cn
机关纪委监督举报电话(邮箱): 0755-88100363;yjjrsc@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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