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应急〔2021〕293号
2021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深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深圳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文件要求,采取多项措施,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号)《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粤办发〔2017〕15号)等文件要求,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局主要负责同志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明确重要法律问题或重大决策事项需提请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提前进行谋划部署。提前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解表,明确处室分工及分管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法”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写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
(二)优化审批服务,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集中公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我局共有41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包括34项行政许可、7项公共服务,均已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集中发布,申请人可在网上查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设立依据、咨询投诉电话、救济途径等相关内容。二是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我局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均已进驻市行政服务大厅,全部开通网上申办功能,实现“一门一网式”办理。申请人可以选择在网上申办,亦可以到市行政服务大厅进行现场办理。三是压缩审批服务办理时限。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提高工作效率,我局克服各种困难,将34个行政许可事项办结时限总和由法定的1070个工作日压缩至实际的149个工作日,压缩时限占比高达86.1%,部分事项已实现“即来即办”和“秒批”。
(三)健全法规体系,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加快推进应急管理地方立法。一是研究起草《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安全发展条例》,从安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保障、突发事件应对等角度,对安全发展的基础性、原则性问题予以规范,并以该条例为核心法规,统领、指导和协调本市相关安全立法。该项立法已于2021年上半年启动法规起草工作,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二是推动《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立法进程,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和创新监管方式,构建完整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该条例已经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近期将由市人大常委会进行表决。三是研究起草《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突破国家现行的“单灾种”立法模式,构建多灾种、全链条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该条例已于2021年2月报请市司法局审查。四是研究起草《深圳经济特区应急救援条例》,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优化应急救援流程,提高应急救援效率。该项立法已于2021年上半年启动法规起草工作,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
健全应急管理配套制度。为建立健全应急管理配套制度,我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先后制定《深圳市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的通知》《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培训机构登记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对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细化,有效填补应急管理制度空白。结合法律法规最新修改情况,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四)规范行政决策,推动政务公开
一是按程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和制定规范性文件。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及《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省政府令第277号)相关规定,在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和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征求公众意见、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咨询论证、社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开发布等工作,确保内容合法、程序正当。二是设立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查询专栏。在门户网站首页设立重大行政决策专题专栏,及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听证事项目录、民意征集公告、民意征集结果、听证公告、听证结果、决策发布等信息,方便广大群众参与行政决策。在局门户网站首页设置了规范性文件查询专栏,集中公布我局制定或负责实施的规范性文件,便于广大群众查阅或下载。三是及时开展政策解读。为便于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新出台的政策措施,我局通过文字、图解、视频等多种形式,对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性文件的背景、目标、内容等方面开展解读,解读材料与政策性文件同步发布且关联阅读。
(五)加强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对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行业领域开展执法行动,有力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2021年以来,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共执法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52867次,共查处事故隐患71642项,共实施行政处罚7294次,有力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好转。二是根据《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最新修改情况,及时对《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进行修订,指引执法人员合法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三是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明确轻微违法行为被首次发现后能够按要求整改消除危害后果,且执法人员经现场检查认为企业现场安全管理状况良好的,一般不予立案查处,已经立案的可不予处罚。
(六)加强法制审核,促进执法文明
一是落实《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要求,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明确须经过法制审核的执法类别、职权事项名称、事项基本编码、法制审核情形等内容,凡符合法制审核情形的执法行为,均须通过局内法制机构(法规和宣传处)法制审核方可作出处理决定。二是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要求,在开展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执法行为过程中,从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到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均进行文字或音像记录,确保执法行为文明规范、有档可查。三是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要求,在局门户网站首页设立“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专栏,对执法主体、权责清单、当事人权利义务、执法结果、执法数据等内容,按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分别公开,并进行动态更新。
(七)做好行政复议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为方便当事人行使行政复议权利,我局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一栏设置“行政复议指南”版块,公布了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范围、条件、程序、地址等内容,并提供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样本给当事人下载使用。2021年6月,深圳市实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所有行政复议案件改由同级人民政府办理。我局认真做好衔接工作,及时在执法文书中更新行政复议受理单位信息,耐心向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2021年我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0宗,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宗,发生行政诉讼案件0宗,无行政复议被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情况。
(八)开展学法普法,落实普法责任制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一是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委会议题进行部署,同时列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指引中,并按计划组织开展学习。二是举办法治专题培训,邀请权威专家向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讲解新《安全生产法》,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三是向全局干部职工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行政处罚法》等资料,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加强法治学习。四是积极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2021年度学法考试,参加率和及格率均为100%。
开展多场次普法活动。一是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通过典型案例展示、播放安全事故警示视频、法律法规讲解、实操演示体验、法律知识有奖答题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和安全知识。二是统筹推进全市33家各级各类安全教育基地场馆规范化建设,积极利用安全教育基地开展体验式普法。2021年11月,深圳市安全教育基地被市普法办评选为五星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三是结合安全宣传“五进”和工伤事故预防宣传活动,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和传播应急理念。2021年度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38场,进家庭1000家,开展工伤事故预防宣传活动累计40场。四是组建队伍参加2021年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广东选拔赛,荣获二等奖。积极发动各区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广东应急普法“线上马拉松”活动,深圳市获全省第二名。
二、存在不足与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相关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应急管理地方法规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部分法规内容相对滞后,个别领域存在立法空白,尚未形成覆盖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各环节的全周期安全管理机制。二是基层应急管理执法力量相对薄弱,基层行政执法案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2年我局将继续围绕国家、省、市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和要求,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继续推进应急管理地方立法
一是加快推进《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立法进程,争取2022年按程序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二是修改完善《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安全发展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应急救援条例》,尽快报请市司法局审查。三是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对《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的审议通过情况,做好法规释义和宣贯工作,推动该条例全面实施。
(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政策措施合法合规。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全市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件质量。三是继续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合同审查等工作,持续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开展学法普法活动
一是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和依法行政业务培训班,邀请专家向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讲解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二是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主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普法活动,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三是结合典型案例,探索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作品,提高普法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专此报告。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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