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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当前雨水情形势发展,依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省防总有关规定,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决定于5月13日11时将防汛Ⅱ级应急响应降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省三防办、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继续做好防汛工作。
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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