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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会关于对安全生产事故高风险区域宝安区沙井街道挂牌督办整治的通知
来源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23-03-01

深安〔2023〕4号

各区(含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2022年12月,宝安区沙井街道发生1起较大事故,造成4人死亡;近期,该街道同类企业再次发生火情。市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举一反三,坚决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为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精神,依据《深圳市安全生产事故高风险区域整治挂牌督办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决定将宝安区沙井街道列为安全生产事故高风险区域予以挂牌督办整治,督促综合施策、系统治理,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事故突出风险隐患,坚决扭转区域事故高发态势,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整体稳定向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风险区域基本情况

  (一)事故情况

  2022年12月25日,宝安区沙井街道深圳市联昇线路科技有限公司在清淤作业时发生中毒窒息较大事故,造成4人死亡;2023年2月14日,该街道深圳市全升昌实业有限公司(电镀企业)发生火情。

  (二)评估情况

  2022年,沙井街道发生1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近期同类企业再次发生火情。经综合评估,该街道安全风险突出且具有地域性、复杂性等特点,依据相关规定应予以挂牌督办整治。

  二、整治责任单位

  根据《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决定将宝安区沙井街道列为安全生产事故高风险区域挂牌督办整治。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为本次挂牌督办整治的责任单位。市安委办、宝安区安委会负责督促指导挂牌督办整治工作。

  三、整治工作要求

  (一)整治措施。整治责任单位应根据《办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综合管控整治。主要工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整治工作专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态势分析研判,制定整治方案,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聚焦有限空间作业和火灾防控等方面,突出源头治理、强化系统治理,加强治理期间的安全风险管控,限期压降安全生产事故。整治责任单位应在收到本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治方案,经区安委会审定后报市安委办备案。

  (二)督导检查。宝安区安委会应加强对整治责任单位的督促指导,组织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加强对整治责任单位的对口帮扶、指导力度,确保按期完成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工作。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应结合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推动解决街道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市、区安委办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加强对整治责任单位指导协调和日常监督,以适当形式对高风险区域整治工作进行督导。

  (三)整治时限。根据《办法》有关规定,结合督办事项复杂程度、管控治理难度等因素,确定挂牌整治期限为6个月。

  四、解除方式和程序

  整治责任单位在挂牌整治期限内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且符合《办法》规定初验条件的,应在期限届满后10日内向区安委会申请初验。区安委会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初验合格后,报请市安委办验收;市安委办组织验收确认合格的,报请市安委会同意后解除挂牌督办。

  特此通知。

  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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