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加强我省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范我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和执业管理,省应急管理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于2026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5年。
《管理办法》有哪些亮点
一起来了解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标识码:4403000081
网站支持IPv6
举报投诉热线(邮箱):
12350;12350yjjb@sz.gov.cn
咨询及事故接报应急热线:
0755-83071111
考核发证查询电话:
0755-23481891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市民中心C区5楼
政务邮箱:
yjglj@s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