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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深圳市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19-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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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安办〔2019〕128号

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安委会,市安委会其他各成员单位,相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安委办制定了《深圳市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4日

深圳市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有关“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要求,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市安委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深圳市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和网络宣传、知识普及、有奖举报等内容,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三、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安排在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各区(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确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全年。

  (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自2019年6月1日开始,12月底结束。

  四、组织架构

  成立深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安委会副主任刘庆生担任,组委会副主任由副市长徐文海、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刚担任,组委会成员由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承担活动期间的对外宣传联络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王延奎担任。

  全市各区(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参照市安委会做法,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组织和指导相关活动的开展。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暨“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下线上活动。

  1.市主会场活动。6月16日,在一家市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举办“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暨“安全宣传咨询日”主会场活动。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学习强安”上线仪式、向全市小学赠送安全图书仪式等。届时,将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职工家属、学生、周边群众等,走进生产厂区和化工园区,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等,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

  现场将通过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开展有奖竞猜、安全场馆体验、多灾种应急逃生VR体验等多种形式,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服务、体验交流等线下活动。同时,活动将进行网络直播,并制作H5知识竞猜链接,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市安委办主办,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参加)

  2.各区(新区)设置分会场。针对不同对象,组织各级安监干部、义工、志愿者,通过培训、咨询互动、送安全知识上门、组织文艺汇演等形式,提升“七进”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其中现场活动应选择在工业园或重点企业、人口密集社区、商场广场或地铁交汇点等人群流动大的地方举办,咨询现场可搭建安全生产互动体验设施,设置安全互动游戏,增强活动的趣味性和娱乐性。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客户端,举办在线访谈、网络公开课,集中推出安全闯关游戏、H5互动产品、Vlog视频,组织网络直播、网上展厅、VR/AR安全体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上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各区(新区)可在6月16日前后举办启动仪式和咨询日活动。(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二)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1.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各区(新区)安委会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要面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使用等重点企业、化工园区负责人和管理团队,带头主讲“安全生产大讲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组织专家巡回宣讲。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等进行宣讲。开展专题讲座和安全诊断,精准指导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宣讲。深入企事业单位、校园、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和公共场所巡回宣讲,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努力扩大和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举办安全发展交流活动。

  1.市主会场活动。市安委办拟于6月下旬,举办“广东安全发展交流活动”,探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合作机制。(市安委办主办,相关成员单位参加)

  2.各区分会场活动。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论坛、讲坛、研讨会等交流活动。(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

  1.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今年举办的“第十届广东安全知识竞赛暨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选拔赛”,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宣传普及和知识技能竞赛活动,督促标准规范制度上墙上网,推动企业职工熟悉标准、掌握技能、维护权益。(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危险化学品事故案例剖析和安全科普为重点,征集遴选和策划制作一批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动漫等作品,在主流媒体、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要在新闻媒体开设安全科普专栏,在公交车、地铁、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科普短视频、安全提示、公益广告。(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开展安全教育场馆互动体验活动。

  积极发挥市现代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基地、市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燃气安全教育馆、各区(新区)安全教育场馆等“实景模拟、互动体验”的宣教优势,鼓励向社会免费开放,集中开展好、组织好市民群众、中小学生、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活动。发动企业组织员工,特别是一线从业人员、高危岗位人员到体验式宣教场馆接受体验式安全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养。(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五)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1.市安委办牵头组织综合演练。结合深圳风险隐患特点,立足于应对安全生产、地质灾害和三防等多灾种目标开展综合演练。(市安委办主办,相关成员单位参加)

  2.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重点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以危化品安全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跨地区、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各类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六)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安全宣教活动。

  各区安委会及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结合行业领域特点,以月促年,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全国消防宣传日、交通安全宣传日、安全科技活动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公众开放日等具有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六、“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市安委办将于今年6月至12月,在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第一现场》栏目开办“城市安全哨”专题节目,配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展开,重点曝光企业违法行为、严重安全隐患和突出安全问题,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适时组织由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组成的采访团,深入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

  (一)打好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主动战。一是把“预字诀”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各环节。二是持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大型群众性活动、旅游等七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是以应急指挥平台建设为契机,推动建设集危化品风险管控平台、危化品仓库数字信息化系统“一键通”信息快速报送系统于一体的综合业务应用平台。

  (二)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结合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现场考核巡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全国化工行业企业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跟踪报道整改和落实情况。结合安全执法和危化品重点区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开展宣传报道和曝光活动。

  (三)开展区域行和专题行活动。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区域行、专题行,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深入安全生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明查暗访,曝光反面典型。

  (四)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用好“12350”举报电话,开通网络举报平台,发挥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利用网络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和企业,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要聚焦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等安全管理全过程,同步推进其他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要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制定计划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文化建设”、“七进”活动等工作要同步推进,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活动策划。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予以宣传和公开曝光。聚合传统媒体、融合新兴媒体、整合社会载体,努力形成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安全生产报道格局。

  (三)高效协作,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合力,加强沟通协调,畅通渠道,建立健全定期沟通机制,及时商讨工作。抓好上下衔接,强化市、区联动,政企互动,通过创新活动的方式方法,吸引社会力量自觉加入到“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中。

  (四)加强总结,注重提炼。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动态跟踪,做好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报送工作:

  1.请于5月25日前报送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1)。

  2.请于5月3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3.请于6月份的每周四(6月6日、13日、20日、27日)将当周工作开展情况小结(电子版)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重大活动随时报送。

  4.请于7月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总结材料(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以及视频、照片等佐证材料。视频及照片的分辨率应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

  附件:

  1.深圳市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表

  2.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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