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等有关规定,市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市公安局、住房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总工会等部门成立评估组,对“1·2”较大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评估。
评估组通过查阅资料、访谈交流和现场抽查等方式,重点核查龙岗区政府有关部门及涉事企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以及相关人员责任追究的执行情况;核查南湾街道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备案管理情况及涉事建筑现状;随机抽查南湾、龙城、龙岗、坂田等4个街道共8个施工项目,核查相关单位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的具体成效。总体评估认为,“1·2”较大事故所提出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意见已落实到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刑事责任追究情况
4名涉事人员涉重大责任事故罪,其中2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1人取保候审待审查起诉,1人已解除取保候审。
(二)行政处罚情况
1. 深圳市世纪鑫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人民币100万元。
2. 深圳市宇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袁承宇,被龙岗区住房建设局依法处以行政处罚,相关罚款已于2025年7月22日全部缴纳。
(三)对相关政府单位和公职人员的处理
1. 对相关单位的责任认定及问责情况
(1)龙岗区住房建设局,区住房建设局党组、区住房建设局已分别向龙岗区委、龙岗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2)南湾街道办事处,南湾街道党工委、南湾街道办已分别向龙岗区委、龙岗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3)丹竹头社区工作站,丹竹头社区党委、丹竹头社区工作站已分别向南湾街道党工委、南湾街道办作出书面检查。
2. 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认定及追责问责情况
对纪委监委提出的予以追责问责的11名公职人员,已全部落实责任追究。
(四)对其他违法线索的处理
针对林某俊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线索,南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已依法拆除涉事建筑后侧违法搭建的建筑物第三层及涉事建筑主体建筑第九层临时违建。对涉事建筑主体第八层及后侧建筑第一、第二层永久建筑中的违建部分,正依法依规推进查处程序。
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针对《调查报告》提出的5个方面整改措施,深圳市及各区、各有关部门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全面排查问题隐患,逐项对照、狠抓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治责任
龙岗区政府2025年累计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20余次,着力解决小散工程安全监管等突出问题,不断厘清监管职责边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明查暗访、约谈及有奖举报等工作机制,并联合多部门开展履职督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层层传导、落实到位。
南湾街道第一时间召开专题部署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治目标、凝聚攻坚合力,建立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双挂帅、双牵头”工作机制,落实班子成员分片包联督办,制定摘牌攻坚方案,划定6大重点整治领域,细化24项具体任务及量化目标,构建“街道统筹、班子包片、部门主攻、社区落实”四级责任体系,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市住房建设局强化安全生产统筹部署与研究推进,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与教育培训计划,2025年通过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多次传达学习、专题研究并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全年累计主办和组织参加相关培训20余场次,覆盖700余人;紧扣房屋市政工程、城镇燃气等七大领域,印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计划重点举措》《深圳市住房建设行业领域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格落实重要时段危大工程提级管控,由局领导带队、专家参与开展重点督导检查,及时通报督办问题,进一步压实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二)加快法规落地、及时弥补漏洞,为小散工程全链条监管提供规范支撑
龙岗区安委会以问题为导向、靶向施策,推进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一是出台《龙岗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实施细则》,对分级分类管控、备案信息审核、差异化巡查标准、保险事故预防服务等关键环节作出细化规范,进一步提升小型工程安全监管规范化水平。二是探索自建房电梯加装监管路径,联合住建、规自、城管、市监等多部门研究,印发《关于加强龙岗区其他限额以下电梯加装、改造工程安全纳管工作的通知》,将电梯安装作业列为高风险小型工程由街道直接监管,同步开展电梯施工安全警示教育培训,覆盖相关单位460余人次,对限额以下电梯施工现场实现全覆盖检查,累计排查182个并督促签署安全告知书。三是从严强化查违控违,印发专项工作通知,明确违建管控刚性要求,建立立体化发现机制与闭环督导机制,对擅自变动房屋结构、加层、开挖地下室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违建坚决依法快速处置,切实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南湾街道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逐项细化工矿、三小场所、森林防火、燃气、小散工程、交通、再生资源回收、出租屋、查违等重点领域巡办机制与执法职权清单,压实一线巡查责任。聚焦工程建设与安全管控,制定《南湾街道小散工程全链条安全纳管工作机制》《南湾街道建设工程移交接收操作规则(试行)》《南湾街道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管理机制》等制度,修订《南湾街道小型建设工程发包指引》《南湾街道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南湾街道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操作细则(试行)》等规章,构建覆盖重点领域、全流程管控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为安全整治提供坚实制度支撑与明确遵循。
市住房建设局会同市应急管理局起草推动出台《深圳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办法》(深府办规〔2025〕3号),自2025年5月17日起施行,构建“告知登记、培训教育、分级巡查、整改处置”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常态化、全覆盖、分级分类安全纳管制度;一是将限额以下电梯加装、改造、更换、拆除工程全部纳入安全纳管。二是明确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建设局电梯监管职责,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限额以下电梯安装、改造、更换(含更换前的拆除)等电梯设备施工活动的安全监管,市住建部门负责相关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土建施工和电梯随建筑整体拆除活动的安全监管。三是相关部门依规开展工程规划、特种设备、消防和结构安全审查。四是加装电梯工程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鉴定、设计、施工单位实施。五是建设单位开工前如实申报登记,提交审批审查、鉴定、设计、施工等相关材料。六是将加装电梯工程列为高风险小型工程重点监管,登记后3个工作日内开展现场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出台《深圳市限额以下电梯设备施工小型工程信息登记及安全巡查工作指引》,全面加强限额以下电梯设备施工小型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市场监管、住房建设部门、各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在该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能分工,构建多部门协同共治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限额以下电梯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三)深刻吸取教训、聚焦问题关键,深入开展小散工程专项整治行动
市住房建设局围绕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开展多项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印发排查整治行动通知,组织各区筑牢全流程纳管体系,聚焦两类重点工程,严查多类违法违规作业行为,压实建设单位或者业主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属地监管责任、一线巡查监管责任,抓好防高坠、防触电、防火灾、防坍塌、防中毒五类防护,2025年全市累计登记纳管相关工程18万余项、排查整治隐患100万余项;二是针对电梯井道施工高坠风险印发通知,强化多项防护措施、规范工序和场地移交管理,对全市电梯井工程全覆盖排查并完成583个问题井道整改;三是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严格动火审批,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排查项目2247项次,对31家违规单位责令停工整改;四是管控既有建筑装修改造火灾风险,组织市区部门对相关工程全覆盖拉网式排查,严查消防安全关键环节,共排查工程661个、发现隐患103项。
市市场监管局积极组织各辖区局在原有施工现场执法检查、电梯安装单位检查、监督检验等保障电梯安装质量工作基础上,对电梯安装施工现场开展专项检查。一是进一步细化完善电梯施工现场执法检查项目,强化检查频次和力度;二是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督促指导电梯安装单位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个人防护,压实电梯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控电梯设备施工安全事故风险。截至2025年12月底,累计检查电梯施工现场3086个,检查电梯3816台,及时发现并责令整改消除安全隐患176个,立案1宗。其中市市场监管局龙岗监管局检查电梯施工现场1027个,占总数的33%。
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围绕城管领域小型工程、零星维修作业及有限空间、动火、高处作业等高风险环节全面开展风险自查并落实严格管控措施:一方面规范相关作业安全管理,健全备案登记、风险告知等制度,强化人员培训、现场防护与巡查;另一方面狠抓高危作业全过程防范,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规范,规范动火、高处作业管理,配齐防护与应急器材并加强现场旁站管理。
(四)强化安全监管、压实主体责任,提升小散工程安全水平
市住房建设局在完善法规制度、开展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小散工程安全监管:强化技术支撑与资质审查,督促责任主体落实人员配备、施工方案、安全交底及现场管理等防控措施;成立5个市级督导组,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导督查,累计检查外脚手架工程52个、排查隐患141项,并针对加装电梯工程专项督导,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闭环整改,及时通报督办,压实各级监管责任和市场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小散工程安全管理水平。
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市特检院、行业协会及电梯安装单位等专家,开展电梯安装、拆除安全风险与监管重难点调研论证,并对辖区局、监管所开展两轮业务培训与工作指导。2025年,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共举办74场电梯施工安全宣贯会,其中龙岗局开展7场大型宣贯活动,参与3700余人次,并于7月4日联合区住建部门开展联合宣贯,通报事故案例,督促施工单位严控安全风险、落实安全措施、依规施工,进一步压实相关方安全主体责任。
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以督导检查为抓手,通过 “四不两直、明察暗访、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强化对一线、现场及管理环节的监管,重点督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执行、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同时,通过组织观看事故警示片、学习典型案例、剖析事故根源、对照反思不足,分层分类开展能力培训,推动安全意识转化为实际行动。此外,坚持 “平战结合”,修订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建专兼职应急队伍、配备必要装备器材、定期开展实战演练,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五)坚持资源统筹、理顺体制机制,大力提升基层安全治理能力
市住房建设局印发《贯彻落实〈深圳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办法〉工作方案》,多措并举推动纳管制度落地见效。一是多渠道开展政策宣贯解读,通过官网发布、会议宣讲、赴区指导、12345平台答疑等方式,指导各单位规范开展纳管工作。二是督促指导各区制定实施细则,通过公文回函、工作提醒、点对点沟通等,加快推进细则出台。三是研究起草登记纳管、巡查工作等配套指引,明确登记流程、资质条件、关键事项及巡查机制,广泛征求各区及专家意见并持续完善,进一步理顺小散工程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提升基层安全治理能力。
市市场监管局与住建部门构建联动机制,就建立信息互通及责任压实机制等进行会商,为住建部门开通特种设备施工告知数据订阅功能,实现系统数据对接与信息共享。市市场监管局龙岗监管局会同区住房建设局、区安委办印发《关于加强龙岗区其它限额以下电梯加装、改造工程安全纳管工作的通知》,推进限额以下电梯加装、改造工程安全纳管工作,提升协同效能。
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依据风险等级制定差异化管控措施,实现风险可视化管理,严格事前审批与安全条件核查,对高风险作业项目、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小型工程开工等严把安全准入关,规范前置审查和审批程序。
三、存在问题
本次评估共随机抽查龙岗区4个街道、8个施工项目。现场核查发现,部分施工现场仍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相关监管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一)现场检查中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层面发现的具体问题与典型隐患
一是关键岗位人员不符合任职条件。有的施工项目仍存在资质挂靠问题,项目负责人为临聘人员,对现场安全情况掌握不清;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项目监理不到位,无相关检查记录。二是“备小干大”现象依然存在。有的项目申报时压低工程量、虚报造价,在实际施工中擅自扩大规模、增加内容,导致申报与实际不符,埋下安全隐患。三是设计施工不规范问题仍较为突出。有的项目设计图纸未结合房屋实际情况编制,现场随意施工、无图施工问题突出。四是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足。有的施工现场未提供安全帽采购、发放和领用记录,部分安全帽、安全带过期;五是安全教育培训走过场。安全教育培训不落实现象仍较为普遍,有的项目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涉嫌造假。六是“野蛮施工”问题多发。有的施工现场无相关检查记录,电缆线敷设凌乱,私拉乱接拖地现象严重,缺少临边洞口防护。临时用电不规范,三级电箱设置、线路间距不符合标准,电线裸露存在触电风险。
(二)事故整改措施落实过程中发现的体制机制性短板问题
一是加装电梯等改建工程存在系统性隐患。市住房建设局组织对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加装电梯工程的专项检查中发现,工程质量安全突出问题或者重大事故隐患仍较为普遍,且长时间未发现、未处置,暴露出加装电梯等改建工程在工程合规性审查、设计施工图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资质条件审查、现场施工质量安全巡查处置、督导检查等各环节存在严重不足。加装电梯等改建工程涉及拆改房屋主体结构,尤其是城中村等未正规报建监管的房屋建筑在结构安全方面可能还存在先天不足,叠加重大事故隐患将进一步加剧房屋坍塌、电梯设备坍塌风险。二是自建房电梯加装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自建房加装电梯量大面广、需求强烈,但目前全市尚未出台统一的规划、技术、审批、监管等全链条管理规范和技术规程,基层在监管中缺乏明确依据,部分业主因“审批无门”,导致违规施工。三是电梯安装环节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评估过程中发现,电梯安装环节安全监管责任边界虽已基本厘清,但市场监管部门与住建部门在实际执行中的衔接配合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等方面仍有待加强。四是部分领域执法协同效率有待提升。对涉及需规自部门认定建筑属性的违建案件(如永久违建部分),存在函询等待周期较长(约60天)的问题,影响案件查处进度和效率。五是基层巡查监管力量不足。有的街道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数量庞大,配备的巡查人员较少。有的基层第三方巡查人员存在流动性较大、专业水平参差不齐、隐患排查深度不够等问题,影响巡查质量。六是存在违规受理超限额小型工程备案现象。部分需经施工许可的小型工程,因建筑属性问题,难以获得住建部门核发的施工许可,业主转而采取“备小干大、虚假申报”等方式以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报备,街道核查不到位或明知超限额仍违规受理。
四、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抓实职责履行,强化全面全程纳管。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严格落实《深圳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办法》要求,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强化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协同,推动安全监管力量向基层纳管工作一线延伸、向相关工程作业风险源头聚焦;在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自建房加装电梯等民生工程建设中,坚持把安全要求贯穿项目规划、审批、建设、运营全流程;要聚焦自建房电梯加装等民生需求,在加快完善全链条管理规范的同时,出台配套的扶持和指导政策,引导依规施工,既保障群众生活品质提升,又通过标准化、规范化管理防范安全风险,实现民生改善与安全生产两不误。
(二)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源头风险管控。一是压实建设方的首要责任,明确建设方对限额以下工程安全的全面管理责任,以及对施工、设计、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查责任,严禁虚假申报、资质挂靠、“备小干大”、无图施工、擅自变更施工内容等行为。二是强化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抓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劳动防护用品依规配备使用、安全教育真抓实训、严格照图施工、足额配备安全管理和监理人员。三是健全责任追溯和惩戒机制,对因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引发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肃追责问责、依法处罚;强化联合惩戒,将企业安全信用记录与市场准入、项目招投标、资质评定等挂钩,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格局,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提升协同监管效能。一是完善标准制度体系,加快明确自建房电梯加装工程的规划、技术、审批、监管全链条实施办法和技术规程,明确各类改建工程的合规性审查、施工图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标准,为基层监管提供明确依据。二是细化限额以上、以下工程分类认定标准,规范备案和报建管理流程,杜绝监管边界模糊、管理错位问题。三是健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建立住建、市监、规自、城管、应急等部门常态化会商和协同机制,针对违建认定、跨领域工程监管等问题,优化函询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破解规自部门建筑属性认定周期过长瓶颈,强化信息共享,实现工程登记、资质审核、隐患排查、执法处置等信息互联互通。
(四)进一步提升基层监管力量,夯实安全监管基础。一是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结合各街道小散工程数量和监管任务实际,科学核定监管力量需求,优化基层监管人员结构,优先选拔具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等专业知识的人员充实到监管一线,解决“小马拉大车”、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二是严格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管理,建立第三方机构及其人员准入、考核、退出机制,明确专业资质要求,完善考核体系,将巡查质量、隐患整改跟踪落实情况纳入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服务费用、合作资格挂钩,杜绝巡查流于形式、隐患排查不深入问题。三是强化小型工程监管业务培训,面向基层监管人员和第三方巡查人员,重点围绕工程监管标准、常见隐患和多发问题辨识、管控措施使用、应急处置等内容开展经常性培训;四是落实保障,确保经费投入、装备配备到位,积极探索依托信息化实现有效监管、精准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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