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厅函〔2026〕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
为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5号)和《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办理工作,应急管理部制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现予印发。
附件: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2.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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