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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危安委办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法》专题宣贯培训会
来源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2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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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在深圳落地见效,持续提升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专业能力,6月17日上午,深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法》专题宣贯培训会,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朱锐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二司二级调研员范成凯同志受邀讲解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核心条款,市危安委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各区应急管理局(新区、合作区)分管局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各街道应急办负责同志、市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安全评价检测鉴定机构相关负责人等26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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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会上,范成凯同志围绕新法立法背景、核心法条、制度创新、全链条监管规范、法律责任追究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系统性解读。本次培训紧扣新法五大突出特点:法律层级全面提升、全流程闭环监管、源头风险前置防控、全员安全责任压实、追责问责标准从严,既为监管执法人员厘清执法权责边界、规范日常监管执法行为提供清晰指引,也督促各类企业明晰法定合规义务,切实压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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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强调,落实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既是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所有危化品生产、经营、服务企业必须履行的主体责任。一是深化认识、树牢法治思维。充分认清《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实施的重要意义,坚持常态化学法用法,以法治思维抓实危化品安全管理。二是压实责任、守牢安全底线。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强化监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自查整改,从源头化解安全风险。三是强化宣贯、推动落地执行。全体参会人员会后要第一时间将本次培训内容、法律要求传达到本单位、本辖区、本企业全体相关人员,层层开展再学习、再宣贯,确保法律条文入脑入心,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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