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我省将重点培育10个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包含安全应急产业。为做好安全应急集群行动计划编制工作,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摸查安全应急与环保产业重点企业和项目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0〕379号)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摸查本区安全应急产业相关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安全、应急领域产品装备制造、工程服务的企业和项目,所摸查企业规模一般为年产值(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以上的企业、项目为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在建项目。
二、请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认真开展摸查工作,并请填写《安全应急产业重点企业摸查表》《安全应急产业重点建设项目表》(详见附件1、2),于4月19日前将摸查情况报送我局(邮箱地址:zybzc@s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全应急产业重点企业摸查表
2.安全应急产业重点建设项目表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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