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应急函〔2020〕32号
各区(新区,深汕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的警示函》(粤应急函 〔2020〕17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切实加强清明节前后“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及时组织查处违规储存、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坚决杜绝涉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附件: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的警示函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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