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根据《深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等规定,市应急管理局通过对推荐和自荐人员筛选,决定聘任27名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员。首批行政执法监督员聘期为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4月30日,聘任期满自动解聘。期满后,符合我局行政执法监督员任职资格,经征求执法监督员个人同意后,由市应急管理局重新予以聘任。具体名单如下:
行政执法监督员联络电话:0755- 88125101 88102412
行政执法监督员联络邮箱:szajjzfjcc@sz.gov.cn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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