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安监管〔2019〕2号
各区(新区)安全监管局:
现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精神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粤应急〔2018〕8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优化审批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信息共享,切实做好各项改革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精神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粤应急〔2018〕87号)
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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