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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19年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四类从业人员考核安排的通知
来源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1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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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应急〔2019〕154号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各相关单位:

  为保证我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有序开展,方便培训机构及考生做好考试准备,根据《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四类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应急〔2019〕102号)要求,现就2019年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四类从业人员考核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

  锂电池生产加工和储存、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上的工业企业、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以下四类从业人员:

  (一)主要负责人;

  (二)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

  (三)安全总监;

  (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除上述规定的人员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遵循自愿的原则参加考核。

  二、考核科目及题型

  (一)设理论考试一个科目,采取计算机闭卷考试方式,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时间为60分钟。

  (二)采用标准化题型,包括单选题和判断题。

  三、考期安排

  每期考核只须报考一次,初考有两次考核机会,每次考试时间为60分钟,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可以当场再次考核;初考的两次考核均不合格的,可以参加补考,补考有两次考核机会,每次考试时间为60分钟,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可以当场再次考核。

  四、考核报名

  考核接受生产经营单位和培训机构报名。

  (一)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培训的,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报名,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完成报考。报名系统链接可在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官网(https://yjgl.sz.gov.cn/)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发证专题”栏目查询。

  相关资料包括:近期彩色白底免冠1寸照片电子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证明(附件1)扫描件。

  (二)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的,由培训机构依照培训大纲组织培训,并通过“深圳市安全培训考核发证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报考。生产经营单位需向培训机构提供相关资料。

  相关资料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申请表(原件,附件2)、身份证(出示原件核对),近期彩色白底免冠1寸照片(纸质原件1张,并提供电子版)。

  五、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准考证打印系统”打印考试准考证,系统链接可在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官网(https://yjgl.sz.gov.cn/)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发证专题”栏目查询。考生在考试当天,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参加考核。

  六、证书核发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四类从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统一核发《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书采用电子证书形式,不再发放实体证书。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可在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官网(https://yjgl.sz.gov.cn/)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发证专题”或深圳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的“服务互动—考试服务”栏目,查询电子证书信息。

  七、其他事项

  (一)考核免收考核费(包括补考科目),任何机构不得收取考生考核费;

  (二)考生需珍惜考核机会,对于弃考和反复报考的考生,市应急管理局将遵循合理安排行政资源的原则,根据工作实际延后其考核安排;

  (三)培训机构名单可在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官网(https://yjgl.sz.gov.cn/)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发证专题”或深圳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服务互动—考试服务”栏目查询;

  (四)考生可在深圳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服务互动—考试服务—在线模拟”栏目进行在线练习,该模块功能在6月16日上线;

  (五)关于《安全主任资格证》及《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等历史证书衔接工作,将于7月份上线在线换证系统,在换领之前,《安全主任资格证》及《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继续有效;

  (六)深圳市安全生产考试机构业务咨询电话:23481891;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00--18:00(公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通知。

  附件:1.证明

  2.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申请表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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