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安办〔2019〕217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龙岗区“8.9”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市安委办关于研究制定并按时报送“三小场所”安全生产标准指引的通知》(深安办〔2019〕194号)要求,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全市涉及危化品的“三小场所”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涉及使用危化品门店安全检查基本指引》和《经营危化品门店安全检查基本指引》(详见附件)。请各单位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涉危化品“三小场所”的安全监管。
附件:1.涉及使用危化品门店安全检查基本指引
2.经营危化品门店安全检查基本指引
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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