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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更新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19-09-24
人工智能朗读:

深应急〔2019〕277号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更新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的通知》(应急厅〔2019〕53号,见附件),应急管理部对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进行了更新,为做好我市相关证书式样更新衔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用新版证书,旧版安全合格证和特种作业操作证停止核发,已核发的证书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到期复审后,经复审合格后统一核发新版证书。

  二、新版证书分为PVC卡实体证书和电子证书(含普通纸质打印版),PVC卡实体证书由市应急管理局统一核发。新版证书实行全国统一查询,可直接登录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http://www.mem.gov.cn),从“查询服务”栏进入“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系统,或登录官方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按照要求进行身份认证后,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三、在新旧证书衔接期间,暂无法办理旧版证书遗失补办业务,持证人员可按照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查询并打印证书信息,打印的查询信息与实体证书有同等法律效力。旧版证书遗失补办业务恢复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在有效期内的旧版证书若需办理变更信息,按原流程申请,变更信息在查询信息中更新,不再核发旧版证书。

  四、本次证书式样更新工作涉及范围广、人员多,社会关注度高,各区应急管理局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证书式样更新工作的宣传引导和服务,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五、证书版本样式更新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处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更新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的通知》(应急厅〔2019〕53号)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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