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防指〔2019〕88号
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深圳市防汛预案》《深圳市防台风预案》有关规定和会商情况,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定于10月15日结束2019年汛期。转入非汛期后,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继续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做好今冬明春的蓄水保水和水毁工程修复工作。如遇特殊天气,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做好应对防御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结束2019年汛期的通知
深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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