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委托,就2026年深圳市巨灾保险经纪服务项目进行国内邀请竞标,邀请有服务能力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项目概况
2026年深圳市巨灾保险经纪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3月6日14:30(北京时间)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243-456OTC2600601
2.项目名称:2026年深圳市巨灾保险经纪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 0元
4.最高限价:0元
5.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采购单位邀请的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②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④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6.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或转包。
9.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保险中介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招标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 ( http://www.zfcg.sz.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4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彩田路7018号新浩壹都A3902。
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65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3、方式:面售(或网上报名)。
4、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投标人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保险中介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注:网上报名需将上述文件扫描件和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www.sz-otc.com/?down/30)发送邮箱至szsotc@163.com 。投标人需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支付报名费用。
5、购买采购文件账户信息:

6、说明:凡购买《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投标人数不足三家而需重新招标,采购人有权拒绝未提供书面通知的投标人的重新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3月6日14:30(星期五)(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未参加开标的投标人视为认可开标结果。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彩田路7018号新浩壹都A3902。
3、采用邮寄投标的(建议选用顺丰快递;不接受同城急送及跑腿的方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我公司(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彩田路7018号新浩壹都A3902张经理0755-82949699),送达时间以我公司员工签收时间为准;寄件前,先将材料密封,且封面需用A4纸清晰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自行承担因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中出现包装密封破损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情形的责任与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26年3月4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对《采购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2、本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介: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zggzy.com/)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sz-otc.com/)
3、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深圳市市民中心C区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755-88101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彩田路7018号新浩壹都A39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斐
电 话:0755-82949699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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