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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沈海高速坪山段“12·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24-08-23

  2021年12月1日14时27分许,一辆小型面包车沿沈海高速公路东往西方向行驶至深圳市坪山段时,车头与前方同向行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重型自卸半挂车车尾发生碰撞,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事故调查报告已经广东省安委办、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审核同意,深圳市政府批复。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结案后,深圳市安委办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指引》(粤安办〔2023〕122号)有关要求,开展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以下简称:评估),全面梳理了责任追究、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具体如下:

  一、评估总体情况

  市安委办成立由市安委办副主任任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市公安交警局、市总工会及坪山区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评估工作组,制定专项评估工作方案,通过资料审查、座谈问询、实地走访等方式梳理深圳市沈海高速坪山段“12·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12·1”较大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事故发生以来,各有关单位均有效落实了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意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组织实施一系列整改行动和举措,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和管控措施。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从总体来看,对“12·1”较大事故责任追究意见均已有效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落实刑事责任移送

  《调查报告》建议以涉嫌非法组织卖血罪对3人采取强制措施,已落实。

  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以涉嫌非法组织卖血罪已对徐勇气、杜桥翰、刘裕杰三人立案侦查。

  (二)落实行政处罚建议

  《调查报告》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1人已落实。

  2022年4月22日,深圳市公安局东部高速公路大队对张胜华驾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违法行为,给予100元的罚款;驾驶机动车不按道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200元的罚款;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的违法行为,给予500元的罚款;以上三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共罚款800元。

  (三)落实其他处理建议

  《调查报告》建议的4条其他处理意见已落实。

  1.郴州市交通运输局已对涉事车辆开展调查并依法作出处理,同时对车辆所有人吴桂敏进行了安全生产约谈,督促其建立车辆维护制度,定期组织实施一级和二级维护,并做好记录。

  2.郴州市交通运输局已对湖南智慧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约谈,要求其通过车辆定位巡查、车辆警情干预等方式提升动态监控服务商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

  3.郴州市交通运输局已督促宜章县交通运输局召开案件分析会,加强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源头管理。宜章县交通运输局已向郴州市交通运输局作出书面检讨,深刻反思并查找剖析存在问题,同时宜章县交通运输局组织重点普货运输公司、客运企业及部分车辆检测机构代表,召开了对深圳市沈海高速坪山段“12·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专题约谈会议。

  4.深圳市公安交警局已约谈东部高速大队,要求其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和要求,全力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结合辖区实际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违法整治力度,强化辖区巡逻管控,加强隐患排查和占道施工审查,强化超载车辆源头管理,定期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3个方面的事故防范措施建议,深圳、郴州、惠州、揭阳各有关部门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和深层次原因,对照整改问题,组织实施了一系列整改行动和举措,全面加强和改进了安全生产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道路货运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郴州市交通运输局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重型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的管理,召开案件分析会,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加强源头管理,要求道路运输经营者认真履行车辆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制度,实行一车一档,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货运平台注册和监控要求。二是要求道路运输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其按照要求建立车辆维护制度,要求辖区道路运输经营者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对车辆检修保养,组织实施对普通货运车辆的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同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二)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力度

  1.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警局两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道路旅客运输百日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道路客运市场整治行动的通知》,持续开展道路旅客运输百日整治行动及客运市场执法整治行动,成立市、区两级联合执法队伍开展客运市场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辖区口岸、机场、码头、火车站、高铁站、汽车客运站、地铁站、商业中心、高速公路出入口及服务区等重点区域的联合执法巡查力度,着力整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等非法违规营运行为。

  2.深圳市公安交警局一是开展高速公路“畅安2023”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周末警种联勤设卡查车行动,重点检查超速行驶、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倒车及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持续开展每月治超计划、高速公路入口联合治超、百吨王联合整治、重点区域联合治超等专项行动。三是印发《关于做好高速公路事故隐患路段排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会同高速公路各业主单位全面排查辖区内事故多发路段的监控设备建设和执法备案情况。

  3.揭阳市公安交警支队一是印发《关于加强全市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勤务工作指导意见》,加强路面巡逻和视频巡查工作,充分发挥“一路三方”联勤联动机制,与路政部门进行错峰巡逻,最大限度提高见警率、管事率。二是加大路面秩序管控力度,常态化在辖区路段各高速出入口、服务区进行不定时设点检查,针对周末和节假日等出行高峰时段,增加机动警力,提高检查频次,严查各类重点违法行为。三是以深化“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模式为抓手,以“情指行”一体化运作机制为驱动,全力对6至9座载客汽车非法营运行为发起凌厉攻势,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风险。

  4.惠州市公安交警支队围绕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和春季守护、东江精准打击、高速公路“畅安”等行动,在全面分析高速公路重点违法、通行车辆、交通事故等特点规律的基础上,加大现场执法力度,查处货车擅自加装改装、机件不全、反光标志缺失、货车超限超载、中重型以上客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各类违法10万余宗。

  5.郴州市交通运输局强化对货运企业(经营者)安全管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非法改拼装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升“两客一危一重”车辆监管水平。

  (三)以案为戒,举一反三,广泛开展警示教育

  1.深圳市公安交警局针对性地开展客货类重点车辆和高快速路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将重点车辆和高快速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制作成警示视频和安全教育课件,通过“开工第一课”定期对重点司机开展警示课教育,组织进企业开展精准教育活动。

  2.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将“12·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典型案例,利用“深圳交通运输执法”官方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专题文章,全方位解析本次事故成因,多角度阐释超员、疲劳驾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危害性,警示教育驾驶员要汲取事故教训,时刻谨记安全驾驶、安全行车理念,教育市民群众自觉抵制“黑车”。

  四、发现的问题

  (一)部分企业缺乏主动保障运输安全的意识和能力。道路货运行业准入门槛较低,企业数量众多,呈现企业规模偏小、分散、实力较弱的显著特征,部分企业在管理和职业素养方面存在不足,无法全面、深入地理解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缺乏主动保障运输安全的意识和能力。

  (二)部分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淡薄。驾驶员忽视交通法规、交通安全意识不足。驾驶过程中司机或乘客不系安全带、超速驾驶、超员超载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驾驶员对特殊天气和路况的应对不足。在道路湿滑的条件下行车时,部分驾驶员未保持安全车速,车辆侧滑时处置措施不当。夜间行车经验不足,遇到夜间或恶劣天气时,不能正确判断路况和车距。

  (三)智能化交通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目前道路管控主要还是依靠人力完成,智能化交通管理水平较低,交通监控设备配备不足或功能不完善,降低了管控的覆盖面和效率。特别是在基础设施完善、技术应用深化、标准化与互联互通、管理和运营能力增强以及安全性和隐私保护等方面,还需加大投入、强化研发、完善标准、提升管理和运营能力,推动智能化交通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五、工作建议

  (一)持续加强驾驶员安全生产培训,提升驾驶员的安全意识。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一是持续加大交通法规的宣传力度,让驾驶员明白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二是应强化企业对驾驶员安全生产培训的管理要求,督促企业严格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引导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三是多渠道宣传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让驾驶员认识到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严重后果,提升安全意识;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交通法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形成威慑力。

  (二)抓好营运车辆智能监管工作。交通运输部门应强化营运车辆动态智能监管,一是指导运输企业落实智能视频监控主体责任,确保所属车辆相关车载终端与设备功能正常;二是指导督促运输企业加强车辆监控值守,及时提醒和纠正驾驶员超速和疲劳驾驶等行为,并加强培训教育和跟踪监管;三是加强动态监管落实情况巡查,对风险较高的企业和车辆应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管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三)提高智能化交通管理水平。建议引入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研发先进的交通管理系统和技术,提高交通信息的实时采集、处理和分析能力。构建智能交通信息平台,建立统一的交通数据标准,促进不同部门、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交换。实现交通信息的实时共享和发布,为公众提供准确的交通导航和路况信息。同时鼓励公众参与智能交通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收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系统功能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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