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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全力做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节后复产复工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19-02-21

  深应急〔2019〕14号

各区(新区)安全监管局:

  现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全力做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节后复产复工安全工作的通知》(粤应急〔2019〕5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吸取事故教训,敦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切实做好复产复工各项安全工作。要将东莞“2.15”气体中毒较大事故通报至辖区所有化工和危化品企业,督促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开展警示教育,并举一反三,扎实抓细抓好本单位复产复工各项工作。

  二、实现全面覆盖,确保所有企业落实复产复工各项工作要求。要掌握本辖区所有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复产复工时间,并明确责任分工,实行分片包干或分组包干,提醒和督促每家企业制定复产复工方案、落实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设备设施全面检查检修、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并做好核查确认工作。未经核查或核查达不到复工条件的企业,一律不得复产复工。

  三、加强检查执法,从严从重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安排最强力量、采取最严手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落实复产复工措施不到位、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不力、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采取责令限期整改、临时查封、停业整顿和行政处罚等手段予以严厉惩处。市应急管理局将对各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四、抓好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事故防范关键在人,各区要抓紧抓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突出抓好一线员工尤其是新入职员工的岗前培训,通过落实全员培训,使全体员工熟悉安全管理制度,了解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安全防范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坚决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附件: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全力做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节后复产复工安全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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