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条例》(下称《条例》)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通过,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推进《条例》贯彻实施,市应急管理局于2月28日在深圳市安全教育基地和岗厦北地铁站应急管理服务站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杨金山同志及福田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出席了活动。
活动现场设置了宣传咨询区、互动体验区、普法宣传区等活动版块,精心打造普法活动空间,通过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向市民群众普及《条例》内容及安全应急知识,营造良好的安全应急法治氛围。工作人员向市民群众讲解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派发《条例》单行本。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纷纷表示宣传内容贴近生活,解答清晰实用,加深了对《条例》等法规知识的了解。
在互动体验区,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教学,带领市民群众学习AED(自动除颤仪)操作使用、心肺复苏、人工呼吸、海姆立克急救法等实用安全急救技能。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学习并进行实操练习,通过体验式教学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本次活动向市民群众普及《条例》相关内容和安全应急知识,提升了市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取得较好的普法宣传效果。接下来,市应急管理局将继续创新宣传形式,通过多种方式向市民群众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应急知识,进一步强化《条例》在风险防控、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实践应用,为构建韧性安全城市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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