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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19年办理市人大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19-10-12

深应急〔2019〕292号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根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有关工作的通知》(深常办函〔2019〕17号)等文件要求,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选联任工委)和市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我局受理的2019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案均已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并完成答复。现就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办理情况

  (一)受理情况。

  2019年,我局受理人大代表建议案共7件,其中,主办2件、分办2件、承办1件、汇办2件。截至9月底,均已完成办理答复,其中,5件主(分、承)办建议案的答复均获得了代表的满意反馈,满意率100%。

  (二)主要做法和措施。

  1.领导高度重视,研究制定办理工作方案。一是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克服机构改革期间人员不足、任务繁重等困难,组织各处室、中心认真学习市人大代表建议案的办理工作规定,传达市人大文件精神,下达办理任务,并严格要求经办人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二是完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我局《2019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办理程序、办理要求、办理时间等,并要求分管局领导必须亲自研究分管处室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案,切实落实分管领导责任制。

  2.注重抓紧抓早,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我局成立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局建议办理工作,各部门按工作分工做好相应建议案的办理工作。二是明确办理要求,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印发文件要求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对建议案进行办理落实,对于应解决又有条件解决的立即解决,对受客观因素影响或不具备条件一时难以解决的,如实说明情况,争取取得理解和支持,力求建议100%办结、100%满意。三是重点建议由局“一把手”领衔办理。陈家发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大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深圳(308)号令宣传培训力度的建议》(代表建议第20190134号)作为今年我局的重点建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领衔办理。

  3.召开“一把手”与人大代表见面会,要求各部门和经办人做好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协调工作。一是组织召开“一把手”与人大代表见面座谈会。6月6日,邀请市人大代表陈家发等参加我局“一把手”见面交流座谈会,党组书记、局长王延奎亲自汇报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并对代表的提问进行解答、回应。我局还先后多次召开由分管副局长主持的人大代表建议案代表见面协调会,取得了较好的沟通效果,起到了办理工作的助推作用,也加深了市人大代表对我局应急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人大代表建议案经办工作主要责任人,经办人为直接责任人。工作层层分解和落实,保证办理工作按质按期完成。各经办部门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的不利因素,调动主观能动性,以对应急管理工作和人大代表建议案高度负责的精神,经常加班加点,下基层调研,与人大代表电话交流、见面座谈、微信沟通、邮件往来,收集办理材料,汇集民意,做好解释和沟通工作。三是答复初稿出来后,由分管局领导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通过部门讨论,多次征求代表意见,不断修正,最后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批准答复。我局所有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汇办件按规定向主办单位提交汇办意见,其他建议案均按照规定时限予以答复。

  4.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的同时,加强与市人大及人大代表的联系。一是我局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的同时,安排专人处理人大代表建议案的办理沟通协调工作,同时在市人大选联任工委等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在微信平台建立了“市应急管理局与市人大代表联络群”,安排专人维护、跟踪微信群的相关工作,并在微信群(代替短信方式)里向市人大和人大代表推送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和人大代表建议案的办理情况,起到与市人大和人大代表的沟通协调和促进作用,得到人大代表的支持、理解和肯定。二是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如在办理《关于加大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深圳(308)号令宣传培训力度的建议》(代表建议第20190134号),邀请人大代表赴南山区安全教育体验馆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调研,进一步促进人大代表对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理解支持。

  5.按时做好答复工作和网上公开工作。一是按时网上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案,征求相关代表意见。根据人大代表建议案办理工作要求,我局要求各经办部门务必在答复时间节点前,按时答复并联系代表进行答复后的满意度评价。二是做好网上公开工作。我局专门就网上公开工作印发相关工作文件,要求各经办部门在办理答复后尽快进行网上公开工作。同时,我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的一些工作动态也及时在网站宣传。

  6.做好答复工作后的小结(汇总台帐)工作。我局在所有人大代表建议案办理完成后,及时填报《采纳代表建议并转化成实际工作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B类答复后续答复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和《承诺事项发生变化告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及时总结工作思路,同时梳理办理工作中的不足,为下一步继续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案办理工作积累经验。

  二、办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典型案例

  (一)通过办理第20190134号建议,有力推动了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深圳(308)令在全市宣传培训工作的开展。陈家发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大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深圳(308)号令宣传培训力度的建议》,由我局“一把手”领衔办理。针对人大代表所提建议,我局逐项进行分析研究,及时组织力量展开调研,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并与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入沟通了解人大代表所关注的物业服务行业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培训工作情况,研究提出改进措施。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大讲堂”、精准普法等系列活动。二是加强《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市政府第308号令,以下简称《规定》)宣传力度,举办《规定》宣传启动仪式,编制并发放主体责任规定读本3万册,编印并通过官网和微信公众号推广6项29条主体责任清单。三是加强对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市住房和建设局牵头发布《物业服务安全与应急管理导则》、《物业服务行业安全管理检查评价规范》等地方标准,并开展宣贯工作。四是加强各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等人员的学习教育工作,通过线上观看视频教学、线下听取专家授课等方式,结合《规定》在线学习测试微信小程序以及《物业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推动各区各部门开展政府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各类培训活动。五是通过多媒体开展安全知识普法宣传工作,在深圳都市频道开设“12350安全零距离”电视专栏节目,在“直播深圳”栏目中创作“安全婆婆嘴”专题节目,在广播电台898、1062、971三大频率每天三个时段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通过“两微一网一抖”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警示教育、安全知识科普、安全政策法规解读等。接下来,我局将会同市住房和建设局,不断深化两项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总监等人员的安全培训,在保安全、促生产、惠民生上发挥积极作用。

  (二)通过办理第20190425号建议,有力推动了运用高新技术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开展。李炜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运用VR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提升职工安全意识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作为建议的主办单位,会同市科技创新委认真研究,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在全市各行业领域现有的安全教育基地(场馆)广泛推广VR、AR、3D等多媒体互动技术,通过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增强安全教育的互动性和真实性。如深圳市安全教育基地、深圳交警交通安全龙岗宣传基地、深圳市燃气科学馆、福田区建筑安全培训基地、南山安全教育体验馆,此外,地铁6号线、13号线、14号线和16号线在建工地也设置了7个建设工程VR体验馆。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加强企业职工安全培训工作。如组织开展“安全大讲堂”、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同步利用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新媒体和传统媒体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推广。三是推动各区结合自身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提高辖区居民安全意识和技能。如宝安区推广“宝安第一课”,针对重点培训对象,深入开展统一的教育培训。坪山区全面启动“坪山第一课”,累计开展培训8,563场次、培训46.65万人次。盐田区开展以工伤预防与职业健康为主题的“安全培训进企业”活动13场,培训5000余人。龙华区开发建设“员工在线视频学习”APP,全面升级企业安全培训模式,员工可通过线上模式直接开展学习。接下来,我局将加大力度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同时,结合“科技强安”的战略部署,探索与我市VR原创龙头企业的合作,逐步推动安全教育基地设备设施的更新换代。

  (三)通过办理第20190534号建议,有力推动了“房中房”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许少琼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住宅小区“房中房”监管力度的建议》,我局作为分办单位,高度重视该建议的办理工作,认真梳理了2017年以来市安委办开展的相关工作,并就进一步加大“房中房”专项治理工作力度提出具体措施,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牵头组织开展“房中房”专项整治行动。2017年3月31日,市安委办根据市领导的相关批示精神,研究制定《深圳市“房中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房中房”专项整治行动,并于2018年2月、8月先后两次将行动延期,要求各区、市各有关部门于2018年底全面完成“房中房”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市各区共排查各类住宅房屋2,080处,排查出“房中房”34,766处,完成整改31,173处,整改率89.7%,全市“房中房”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一定成效,一大批危及城市公共安全的“房中房”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消除。二是再部署再行动,加大整治力度。2019年4月,市安委办印发实施《关于全面完成“房中房”专项整治行动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福田、宝安、龙岗、光明等尚未完成全部“房中房”整改的区域加快整治进度,同时,要求各区政府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行动,对前期已完成整治的“房中房”回潮现象或新增“房中房”进行严肃查处。接下来,我局(市安委办)将继续协调、督促各区各部门全面完成“房中房”专项整治行动目标任务,推动市有关部门建立“房中房”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房中房”的日常监管,及时整治消除“房中房”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

  (四)通过办理第20190555号建议,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陈寿代表领衔提出《关于在政府执法部门设立行业监督员的建议》,我局作为分办单位,高度重视该建议的办理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对执法活动的内外部监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质量和社会效果。2019年1月,我局组织印发《关于优化安全生产监管方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提出“严格依资格权限开展监管执法活动、严格依据相关法律和标准开展执法、坚持风险导向合理确定检查频次”等十一项具体措施,加强对全市各级安全生产执法机构的指导。二是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的日常内部监督。我局依托“深圳市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对全市各区、各街道安全生产执法活动开展在线巡查和执法督察。截至2019年5月,累计发现执法活动中存在不规范行为272项。针对发现的问题,我局立即向相关区局下发《执法督察函》,督促各区局及其执法人员限时整改,并以季度为周期通报各区执法督察情况,提出改进执法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指导意见。三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强化执法工作的社会监督。我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深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深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明确执法监督员聘任、职责、履职保障等各项标准,并计划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接下来,我局将按程序择优选聘40名行政执法监督员,并按制度规定组织执法监督员参与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五)通过办理第20190787号建议,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的优化完善。陈思楚代表领衔提出《关于政府部门“过度安监”的改进建议》,我局作为承办单位,高度重视该建议的办理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完善行政执法规范,优化安全生产监管方式。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研究,印发实施《关于优化安全生产监管方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提出十一项优化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二是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水平。三是合理、审慎运用关、停、封、扣等处罚手段和强制措施,针对性地加强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重点加强行政执法过程中运用行政强制措施合理性的指导和审查,减少执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接下来,我局将加强行政执法过程的音像记录工作,确保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得到有效记录,完善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内容,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监管。

  三、对人大代表建议案办理工作的建议

  (一)建议市人大加强对各单位人大代表建议案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尤其是今年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能调整多、人员变化大,各单位新承担人大代表建议案办理的工作人员亟需进行系统性培训,以促进办理工作的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

  (二)建议对人大代表建议案办理工作制作印发办理流程图。以便各单位在经办人发生变化时,新的经办人员可以更好地、更快地熟悉办理工作流程,以免因工作交接出现失误,提高各单位办理工作水平。

  (三)建议完善“深圳市议案建议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增加“各单位人大建议办理台帐管理功能”,只要要素齐备,台帐一键生成,及时给各单位办理建议案后的档案管理工作提供支撑,使各单位一打开系统就能了解各自的工作进度、要求、结果及后续需办理的事项等,使各单位能对答复工作完成后的后续跟进管理工作有系统支撑,提高各单位的工作效率,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工作量。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局将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案办理的工作制度和各项要求,以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全面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案的办理工作,推动我局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依法办理,加强办理的规范性。认真组织学习办理工作的规定和程序,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提高办理工作的时效性,积极推动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增添新的推动力。

  (二)跟踪落实,保持办理的连续性。对一些落实工作难度较大的建议,我局将继续做好办理工作“回头看”,跟踪落实,并及时将落实工作情况反馈人大代表。

  专此报告。

  附件:1.采纳代表建议并转化成实际工作情况一览表

  2.B类答复后续答复情况一览表

  3.承诺事项发生变化告知情况一览表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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