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应急〔2019〕304号
市政协办公厅:
根据《政协市委办公厅关于深圳市政协2019年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市政协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市应急管理局受理的2019年市政协提案已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并完成答复。现就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办理情况
(一)受理情况。
2019年,我局受理市政协提案5件,其中,主办3件、会办2件。截至目前,均已完成办理答复,其中,3件主办的提案答复均获得了委员的满意反馈,满意率100%。
(二)主要做法和措施。
1.注重抓紧抓早,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局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各部门按工作分工做好相应提案的办理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我局《2019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办理程序、要求、时间等,并要求分管局领导必须亲自研究分管部门承办的政协提案,切实落实分管领导责任制。
2.严格要求做好与政协委员的沟通协调工作。一是组织召开“一把手”与政协委员见面座谈会。6月6日,邀请市政协委员张玉良等参加我局“一把手”见面交流座谈会,党组书记、局长王延奎亲自汇报我局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并对委员的提问进行解答、回应。我局还先后多次召开由分管副局长主持的政协委员见面协调会,均取得了较好的沟通效果。二是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政协提案经办工作主要责任人,经办人为直接责任人,工作层层分解和落实,保证办理工作按质按期完成。三是答复初稿出来后,由分管局领导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通过部门讨论,多次征求委员意见,不断修正,最后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批准答复。
3.重视做好B类答复意见的跟踪办理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协办公厅《关于开展市政协2018年度B类答复提案跨年度督办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原市应急办、原市安全监管局2018年度受理的政协提案重新梳理。经查,2018年全市170件B类答复提案未涉及我局。
4.在办理政协提案的同时,加强与市政协及政协委员的联系。一是在市政协办公厅(提案委)等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在微信平台建立“市应急管理局与市政协委员联络群”,专人维护、跟踪,并及时在微信群(代替短信方式)推送我局工作动态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起到与市政协和政协委员的沟通协调和促进作用。二是在办理政协提案时,积极邀请委员参与。如在办理《关于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核电站核事故应急机制体制的提案》(提案第20190119号),邀请政协委员前往相关单位开展核应急工作考察调研,促进委员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5.按时做好答复工作和网上公开工作。一是按时网上答复。根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要求,要求各经办部门在答复时间节点前,按时答复并联系委员进行答复后的满意度评价。二是做好网上公开工作。我局专门就网上公开工作印发相关文件,要求各经办部门在办理答复后尽快进行网上公开工作。同时,我局办理提案的一些工作动态也及时在网站进行宣传。
6.做好答复工作后的小结(汇总台帐)工作。我局在所有提案办理完成后,及时填报《深圳市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清单表》(附件1),总结工作思路,梳理工作不足,为下一步继续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积累经验。
二、办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典型案例
(一)通过办理提案第20190109号,进一步加强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体制机制的建设。民盟深圳市委会提出的《关于完善城市减灾救灾应急设施的提案》,由我局主办,对于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局全部采纳吸收并转化为具体措施。一是不断健全城市防灾减灾体制机制,有效形成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为一体的“大应急”格局。二是分别于2012年和2015年开展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并编制《城市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研究》专题报告。三是鼓励全社会参与防灾减灾工作,实施巨灾保险制度,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并且从2017年起,启动公众场所配备全自动除颤仪计划。
(二)通过办理提案第20190119号,进一步健全了核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体制。民革深圳市委会提出的《关于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核电站核事故应急管理机制体制的提案》,由我局主办,对于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局全部采纳吸收并转化为具体措施。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市应急管理局加挂市核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配备专职、专业核应急工作人员2名,并计划将原核应急工作经费由每年的50万增加至150万元。二是组织开展核电站场外公众疏散撤离专项评估,督促大鹏新区推动坝光洗消站的建设和预备役高炮团固定洗消站的完善更新,督促大亚湾核电站落实特勤消防大队固定洗消站的扩容。三是加强与大亚湾/岭澳核电站应急组织建立应急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演练,加强信息沟通的及时性、畅通性、准确性。加强与省内外兄弟单位及对口专业组的沟通和交流。四是组织修订《深圳市核电站核事故场外应急预案》,编制《深圳市核电站核事故场外应急执行程序》,推动大鹏新区修订《大鹏新区核电站核事故场外应急预案》,联合大亚湾核电站、大鹏办事处开展核应急疏散演练。
(三)通过办理提案第20190370号,进一步完善了社会力量在抢险救灾中发挥作用的机制体制。钟帆飞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发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在抢险救灾中的重要作用,群策群力应对突发事件的提案》,由我局主办,对于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局全部采纳吸收并转化为具体措施。一是充分认识建立长效机制,发挥全社会力量,群策群力应对突发事件是妥善高效处置突发事件的有效手段,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的重要途径。二是印发实施《深圳市突发事件军地应急联动机制实施办法》,督促相关经营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社会应急力量,推动建立以消防救援为骨干、以解放军(武警部队)为突击力量、以专业救援队伍为依托、以社会应急力量为补充、以应急专家为支撑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三是健全完善机制。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及其下属各相关单位均组建应急队伍,并印发《深圳市绿化管理处应急预案》。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全渠道高密度播放预警信息和防灾常识。加强应急演练,组织开展防台风综合应急演练。建立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日常防灾减灾活动机制,利用具有广泛效应的媒体进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
(四)通过办理提案第20190047号,进一步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的优化完善。市政协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促进深圳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办,我局及其他相关单位会办,对于提案中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我局采纳吸收了其中涉及我局职责的意见建议,并转化为具体措施。一是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的内部监督。依托“深圳市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对全市各区、各街道安全生产执法活动开展在线巡查和执法督察。针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执法督察函》,督促限时整改,并以季度为周期通报各区执法督察情况。二是建立和完善对执法活动的外部监督机制。印发实施《关于优化安全生产监管方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提出11项具体措施。三是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水平。四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研究制定《深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深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并计划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三、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建议
(一)建议市政协加强对各单位政协提案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尤其是今年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能调整多、人员变化大,各单位新承担提案办理的工作人员亟需进行系统性培训,以促进办理工作的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
(二)建议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发办理流程图。以便各单位在经办人员发生变化时,新的经办人员可以更好地、更快地熟悉办理工作流程,以免因工作交接出现失误,切实提高各单位办理工作水平。
(三)建议完善“深圳市政协提案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增加“各单位政协提案办理台帐管理功能”,及时给各单位办理提案后的档案管理工作提供支撑,实现一打开系统就能了解各自的工作进度、要求、结果及后续需办理事项等,提高工作效率。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组织领导,强化办理的及时性。我局将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政协提案办理的工作制度和各项要求,以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全面及时做好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推动我局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依法办理,加强办理的规范性。认真组织学习办理工作的规定和程序,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提高办理工作的时效性,积极推动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增添新的推动力。
(三)跟踪落实,保持办理的连续性。对一些落实工作难度较大的政协提案,我局将继续做好办理工作“回头看”,跟踪落实,并及时将落实工作情况反馈给政协委员。
专此报告。
附件:深圳市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清单表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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