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政协办公厅(提案委)和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督查室)的指导下,我局严格按照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对待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深入基层调研,加强与委员沟通联系,及时高效圆满完成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办理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4年,我局受理政协提案共10件,其中主办5件、会办5件,内容涵盖安全韧性城市建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危化品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等方面。截至目前,5件主办提案均获政协委员满意反馈,满意率100%,并全力配合支持会办提案获得满意反馈。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工压实责任。一是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局提案办理工作,各部门按工作分工做好相应提案的办理工作,责任明确,通力协作;二是制定《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处室、办理程序和时限等要求,由承办处室分管局领导亲自组织落实,明确承办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提案办理第一责任人;同时,局办公室充分发挥督办跟踪职能,专人负责跟进提案办理进度,及时沟通协商,确保提案办理及时、高质、顺利完成。
2.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高效落实。一是建立前置预办工作机制。在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提案分办工作开始后,我局立即制定任务分解表,动员各部门业务骨干,对预交办至我局的提案进行分析研判,坚持“不缺位、不错位”的工作原则,增强担当意识、杜绝推诿扯皮,对明确不属我局职能范围内的提案,提供条理清晰、理由充分的反馈意见供市政协提案委参考;二是完善内部分工协调机制。在完成签收后,将确定受理的提案分解到各处室、中心,明确主协办责任,并要求各处室、中心依职能办理;对于应当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立即解决,对受客观因素影响或不具备条件一时难以解决的,如实说明情况,争取取得理解和支持,力求提案100%办结、100%满意。
3.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与委员沟通联系。一是将办理提案当做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契机,根据提案内容及提出的问题,深入各区、街道一线,与基层干部、群众座谈,分析研究,拿出符合实际的具体落实措施和意见;二是在提案办理过程中,通过电话、信息等方式,与政协委员及时沟通,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代表委员,充分听取他们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将委员的提案建议切实落实转化成实际成果。
二、典型案例
2024年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中,我局特别注重办理工作的实际成效,采取各项举措努力推动政协委员的提案转化成实际成果。
(一)《关于成立深圳市韧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快推进韧性城市建设工作的建议》(提案第20240310号)
针对九三学社深圳市委会提出的一系列具有建设性意义的意见和建议,我局成立工作专班深入调研,认真梳理,已落实如下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韧性城市建设。2021年起连续四年的市政府工作报告都对韧性城市建设进行重点部署。编制印发安全韧性城市建设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细化我市安全韧性城市建设的近、中期建设目标和有关工作措施,并进一步明确重点建设任务和项目,推动建立相关工作机制、考核机制等保障措施。充分利用专家智力支持,广泛开展了意见建议征集和多轮专家咨询论证。
二是健全完善韧性法规政策体系,制定《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安全发展条例》作为深圳应急管理“母法”,同步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4部专项立法,有序推动《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安全发展条例》制定工作。加大安全韧性城市建设资金保障力度,印发实施《夯实防灾减灾救灾基础 提升社区安全韧性能力行动方案》(深减灾办〔2024〕8号),明确要求各区、街道要做好创建行动的财政资金保障,积极申请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等国债资金。目前,我市已启动一批国债项目。
三是2024年,我市已将安全韧性城市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全市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考核,对各区、各有关单位进行分类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关于构建“备援于民、存援于地、援救融合、平战结合、服务社会”社会力量共享救援体系的提案(第20240311号)
针对连樟文委员提出的我市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工作建议,我局高度重视,有力落实以下多项举措并制定了下一步工作落实方向。
一是社会应急力量是我市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的辅助力量。出台《深圳市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鼓励、引导和规范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市级社会应急力量开展值守备勤,每年与社会应急力量签订服务协议,提供财政经费支持,统筹协调社会力量在法定节假日做好值守备勤,并保持战备状态。印发《2024年深圳市市级应急救援队伍评选工作方案》(深应急委办〔2024〕7号),明确将社会应急力量纳入评选范围。建立市应急处置直属(森林消防专业)大队与社会应急力量联勤联训机制,邀请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业务技能大比武。在《深圳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深应急规〔2023〕5号)中明确规定,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强化“人装结合”,提升现代化应急救援能力。高标准推进市应急综合救援和科普教育基地建设。
二是在《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健全市“2+N+1”战略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制定《深圳市战略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十四五”总体实施方案》和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制定《深圳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实施计划(2021-2025)》(深应急〔2022〕20号),制定深圳市地方标准《救灾物资储备标准指引》,规定了救灾物资储备的基本原则、救灾物资分类、储备品种、储备模式、储备数量测算等内容。印发《深圳市应急物资调拨机制(试行)》(深应急委办〔2022〕10号)《深圳市市级救灾物资调拨保障机制(试行)》(深应急〔2021〕32号),规范应急物资需求申请、动用、运输和接收流程。推广使用国家“应急资源管理平台”,加强应急物资信息化管理,支撑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调拨工作。
三是提升基层安全治理能力。基层应急管理方面,完善“统分结合、统一领导”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以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为核心,进一步强化减灾委员会、安全管理委员会等“三委三部”协调机构的职能,优化专业指挥机构组织架构;统筹开展街道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创建工作,在宝安区、福海街道开展街道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全市78个街道(镇)全部设立应急管理机构,从机构职能、队伍建设、基础保障,组织运行等方面得到整体提升;印发《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开展应急管理服务站试点建设的通知》(深应急委办〔2023〕12号),推进建设新型应急管理服务站。综合减灾社区创建方面,做好全面统筹,2021年至2023年,全市累计投入8473.605万元用于综合减灾社区创建;三年共计677个社区参与创建,实现全覆盖;持续巩固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创建成果,完成全市11个区70个街道105个社区督导检查“回头看”工作,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通报;持续完善综合减灾社区创建标准体系,制定《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创建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创建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出台一系列的创建标准体系,制定《深圳安全韧性社区创建工作方案》,在全面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和亮点特色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创建标准,拓展创建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升社区防灾减灾工作科学化、精细化。
四是提高市民群众应急处置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我局于2022年启动“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工作。截至2024年年底,全市累计参加“应急第一响应人”线上课程培训537.8万人次,线上课程考核通过124430人。已通过培训考核的103729名“应急第一响应人”,基本覆盖全市住宅小区、大型商场、农贸市场、高层建筑、学校、地铁、公共体育场馆等重点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今年的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体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承办单位办理答复仍有差距,提出的解决措施不够具体、针对性不足或因承办人员的岗位调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理时效和质量。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提案办理方式方法,提高办理质量,进一步加大提案办理工作力度,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方式、新途径,增强办理工作质量和实效,努力实现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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