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汪书福、厉伟和陈晓宁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完善深圳“山海连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运维,打造全球知名的户外天堂的提案》(提案第20240463号),由贵局主办,我局会办。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复如下:
一、建设市应急管理大数据库
为推动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依托全市统一的政务云平台,我局建设了深圳市应急管理大数据库(以下简称“大数据库”),已汇聚接入交通、消防等22家市应急委成员单位数据,涵盖了全市道路运行企业信息、全市道路运行车辆信息交通类数据,全市重点消防单位信息、全市火灾高危单位信息消防类数据等;编制完成24项(12项技术标准、12项业务标准)数据标准,建成管理对象、灾害事故、应急人员等八大主题库建设,形成应急管理信息化数据底座,为全局业务系统提供统一的数据支撑服务。
二、充分实现数据共享共用
我局积极推动数据共享工作,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编目行政处罚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等273项资源目录,数据总量超7百万条,日均推送数据4万条;通过深圳市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对公众开放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发证工作指引、年度行政许可信息等50项数据,基本实现跨区域、跨部门数据共享工作。
三、推动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工作
2021年,深圳被国务院安委办列为18个国家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工作体系试点城市之一,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经验做法切实加强城市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积极推动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试点建设,以“防、管、控、应”可视化大屏为蓝本,完成交通、消防、地质灾害、两客一危一重货等13个重点领域专项建设,初步实现城市安全风险要素、异常数据及潜在危害的识别、分析和研判,以及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进行综合分析预警。
四、高规格建设应急公共服务设施
推动市应急避难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印发实施《深圳市应急疏散救援空间规划(2021-2035 年)》《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标识》《公园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范》(SZDB/Z 305—2018)《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每年开展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督导检查工作,已建成132个公园避难场所和32个绿地避难场所,包括7个中心级避难场所和157个固定级避难场所,公园绿地避难场所总有效用地面积达到1218.13万平方米,可容纳人数上限为326.57万人,进一步发挥了应急避难场所在重大突发事件预警响应、抢险救援的重要作用。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动数据接入、共享和治理工作,提升数据精确性、鲜活性,保障数据安全;完善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建设,持续开展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相关领域基础数据、监测数据对接和专题数据治理服务等;进一步完善应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为“山海连城绿美深圳”工作提供支撑。以上意见,供主办单位参考。
此函。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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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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