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连樟文、王雪、吴滨委员:
首先,感谢您们对我市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们提出的《关于构建“备援于民、存援于地、援救融合、平战结合、服务社会”社会力量共享救援体系的提案》(提案第20240311号)收悉。根据市政协工作安排,该提案由市应急管理局主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办。市应急管理局对委员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局党委书记、局长马鸿雁同志亲自过问,“一把手”统筹部署提案办理工作。各有关工作目前取得一定成效,现将具体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牵头,构建行业、社会、救援产品供应企业、第三方服务机构等主体的多元合作应急救援融合生态的建议
社会应急力量是我市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的辅助力量。为培育、扶持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我局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实地摸底调查走访、业务技能“大比武”、“双盲”拉动演练、联合值守备勤等方式,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按照专业化、属地化的发展方向,充分发挥社会应急力量在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中的重要作用。一是积极适应新时代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需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深圳市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鼓励、引导和规范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工作。目前在我市活跃的、具备一定应急救援能力的社会应急力量主要有13家,其中市级登记6家,区级登记7家,队伍总人数3500余人,专业特长覆盖建筑物倒塌搜救、山地搜救、水上搜救、潜水救援、应急医疗救护等5个专业领域。截至2023年底,市级6家社会应急力量累计参与应急救援救灾570余次,出动人员13900余人次。二是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市级社会应急力量开展值守备勤,每年与社会应急力量签订服务协议,提供财政经费支持,统筹协调8支(山地搜救、潜水救援、水上搜救、应急医疗救护,每个领域各安排2支)在法定节假日做好值守备勤,日常做好训练,定期开展相关技能训练;若发生突发事件,相关社会力量应急救援队伍立即进入战备状态,接到指令后迅速赶往事发地点,协助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三是制定印发《2024年深圳市市级应急救援队伍评选工作方案》(深应急委办〔2024〕7 号),明确将社会应急力量纳入评选范围。按照评选方案要求,组织市级社会应急力量持续参与市级“双盲”应急拉动演练检验,截至目前已组织市级社会应急力量参与3场,拉动社会应急力量4支,累计出动28人,车辆10台。四是建立市应急处置直属(森林消防专业)大队与社会应急力量联勤联训机制,邀请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业务技能大比武。2023年组织开展首届应急处置(森林消防)业务技能大比武活动,除25支应急处置队伍外,邀请5支市级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坚持以比促训、以赛强技,设置森林消防、山地救援、城市救援、水域救援、医疗救护、指挥部开设与通信保障等21个竞赛项目,重点检验各参赛队伍团体作战能力。五是在《深圳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深应急规〔2023〕5号)中明确规定,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行业、本领域应急物资装备储备体系短板,采购先进适用的装备器材,委托给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含依托社会组织组建的队伍)管理使用,强化“人装结合”,提升现代化应急救援能力。六是高标准推进市应急综合救援和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立足深圳先行示范,坚持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定位,推进建设集应急处置和综合救援专业训练、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科学普及教育于一体,全链条、综合性、实战化的综合基地。基地建成后,将面向包括社会应急力量在内的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开放共享,借助山地、水域、地下空间、建筑物坍塌等实景仿真场地设施与训练条件,磨炼队伍实战能力。
二、关于构建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分类建设应急产业供给侧基础数据库、产品数据库、服务能力画像数据库等的建议
一是在《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健全市“2+N+1”战略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即由2个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做好总体实施方案和信息汇总工作,N个部门根据职责做好专项实施方案或计划并负责本行业领域的专业物资保障,1个系统(市国资委、市属国有企业会同有关骨干企业)根据有关部门部署落实物资保障任务。二是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制定《深圳市战略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十四五”总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总体实施方案”)和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明确了9类战略物资和22类应急物资的储备责任单位和储备量指标。三是制定《深圳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实施计划(2021-2025)》(深应急〔2022〕20号)提出市、区两级救灾物资储备品种、规模和模式;制定深圳市地方标准《救灾物资储备标准指引》,规定了救灾物资储备的基本原则、救灾物资分类、储备品种、储备模式、储备数量测算等内容。四是印发《深圳市应急物资调拨机制(试行)》(深应急委办〔2022〕10号),和《深圳市市级救灾物资调拨保障机制(试行)》(深应急〔2021〕32号),规范应急物资需求申请、动用、运输和接收流程,明确了市应急委办、市级专项应急指挥部、行业部门(各区)的职责分工和市内调拨、市外调拨程序。五是推广使用国家“应急资源管理平台”,加强应急物资信息化管理,支撑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调拨工作。截至2024年7月31日,该平台已录入全市852个应急物资仓库、应急物资库存818.43万个单位。
三、关于完善“五社联动”机制,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提升基层安全治理能力的建议
(一)基层应急管理方面,一是完善“统分结合、统一领导”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在市突发事件应急委的强有力领导下,各区各街道优化整合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安全管理委员会、减灾委员会,成立并实体化运作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强化对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力量的统一领导。以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为核心,进一步强化减灾委员会、安全管理委员会等“三委三部”协调机构的职能,优化专业指挥机构组织架构,构建协同高效应急管理工作格局,为建设深圳特色的应急管理保障基地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统筹开展街道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创建工作。我局采用“街道—区—市”阶梯迭代推进方式,统筹指导各区各街道落实《全市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暂行意见》要求,在宝安区、福海街道开展街道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在区、街道试点基础上,形成《深圳市街道(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规范化建设指引》,厘清街道应急管理工作职责的“两个层级”,明确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三个来源”,提出建设街道应急管理的“四个路径”,统一“五个方面”保障标准。2023年印发街道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评分细则等,统筹组织街道自评、区级验收、市级复核工作。经过一年的创建,全市78个街道(镇)全部设立应急管理机构,街道应急管理工作实现“四个整合”,即部门整合、职能整合、指挥调度整合和力量整合。经复核,2023年全市共71个街道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其中32个街道达到一级标准。全市78个街道应急管理机构从机构职能、队伍建设、基础保障,组织运行等方面得到整体提升。三是为推动应急管理关口前移、触角延伸、力量下沉,制定印发了《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开展应急管理服务站试点建设的通知》(深应急委办〔2023〕12号),推进建设新型应急管理服务站,立足“一站多用”,打造成社会救援力量的集结点。自2023年1月22日起,在我市全面试点推进应急管理服务站的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1692个(其中街道中心站50个、工业园区815个、大型商超70个、社区服务站45个、小型站23个、医院4个,党群服务中心1个,其他类684个)应急管理服务站,覆盖了街道中心、工业园区、大型商超、社区等多个领域,实现了队伍前置、装备前置、救援前置,为突发事件提供了快速响应和紧急救援的重要支撑。同时,协同团市委、市保安公司、市地铁集团、美团公司等多元力量,利用U站、配送站点打造58个市民群众身边的应急管理服务站,实现人员、物资、专业设备等资源的下沉和多点覆盖。
(二)综合减灾社区创建方面,一是做好全面统筹,2021年至2023年,全市累计投入8473.605万元用于综合减灾社区创建,其中,市级经费275.48万元,区级1653.644万元,街道级6544.481万元。2021年,全市共计343个社区达标创建深圳综合减灾社区;2022年,全市共计232个社区参与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创建;2023年,全市共计102个社区参与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创建;三年共计677个社区参与创建,实现全覆盖。此外,深汕特别合作区12个社区参照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创建标准完成创建任务。2023年3月,市减灾办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指导社区成立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将完善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创建各项体制机制作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标对表建设内容,高质量高水平完成综合减灾社区建设。二是持续巩固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创建成果。市减灾办针对已完成创建和正在创建的社区,积极开展“回头看”及督导检查,组织专家现场检查社区组织体系建设、事故隐患清单、人员密集场所及各类设施检查记录等相关情况,确保综合减灾社区创建要求落地落实。截至2023年12月,已完成全市11个区(含新区、合作区,下同)70个街道105个社区督导检查“回头看”工作,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通报。三是持续完善综合减灾社区创建标准体系。制定《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创建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创建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出台一系列的创建标准体系。其中,《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创建指南》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列入第八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制定《深圳安全韧性社区创建工作方案》,在全面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和亮点特色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创建标准,拓展创建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升社区防灾减灾工作科学化、精细化。
四、关于加强应急安全文化宣传,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常态化进社区活动,增强群众应急救援意识, 提升群众自救互救能力的建议
为提高市民群众应急处置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我局于2022年启动“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工作。“应急第一响应人”是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之前先到达灾害、事故等突发事件现场,开展现场疏导、自救互救、信息收集上报等初期就近应急处置工作的志愿者。“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采用线上理论学习和线下实操培训相结合的教学模式,课程涵盖防灾减灾基础知识、应急避难与现场疏散、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与上报、事故基础知识及应对、消防安全与火灾应对、灾后初期搜索与营救、应急救护等7大板块内容。线上理论课程注重强化学员对应急处置理论知识的掌握和理解,线下实操培训注重提高学员的实操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截至2024年7月底,全市累计参加“应急第一响应人”线上课程培训379.8万人次,线上课程考核通过89828人,线下实操培训考核通过46617人。已通过培训考核的46617名“应急第一响应人”,基本覆盖全市住宅小区、大型商场、农贸市场、高层建筑、学校、地铁、公共体育场馆等重点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
同时,根据《深圳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十四五”规划》,我局开展实施全民安全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开发建设全生命周期安全应急知识信息系统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为满足各类人群全生命阶段(即:学前阶段、义务教育阶段、社会工作阶段、老年阶段)分众化、差异化安全知识培训需求,我局牵头开发包括自然灾害、居家安全、户外安全、交通安全等14类安全知识的全生命周期安全应急知识信息系统,其基本涵盖各类人群全生命阶段应知应会安全知识内容,同时为给市民群众提供精准安全知识服务,在用户通过“深圳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登录进入后,可自主开展“个人安全能力测评”,针对测评结果该系统能生成符合用户需求的个性化安全知识培训学习方案,从而更有针对性提升用户安全知识和技能,并为方便市民群众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开展安全知识学习,我局分年度编制全生命周期安全知识读本,方便市民群众线下学习。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局将继续做好如下工作,推动各类社会主体共治共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服务民生方面的作用。一是我局将继续迭代推进街道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达标创建,推动全市所有街道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100%达到二级标准、超过一半的街道达到一级标准,不断促进各街道机构职能、队伍建设、基础保障,组织运行进一步提档升级;充分运用应急管理基层基础数据平台,建立区域基层基础指标体系,科学评价基层应急管理基层基础能力水平。二是将进一步完善与先行示范区相适应的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建设指标体系,完善基层制度建设,健全社区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专项隐患排查,完善基础设备物资,持续提升基层自然灾害防御能力,深入总结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创建经验,充分吸收国内外优秀理念,结合安全韧性城市建设,推进安全韧性社区建设,打造深圳韧性社区指标体系,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夯实基层防线。三是支持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对照《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基础规范》(YJ/T 1应急管理行业系列标准)要求提升整体建设发展质量,鼓励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国家和省组织的分类分级测评工作,并从中遴选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队伍管理严格、救援能力精湛、装备配备良好、行动规范有序的社会应急力量,助力提高我市社会应急力量救援效能,充分发挥社会应急力量在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中的重要作用。四是进一步扩大“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成效,鼓励和推动更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在2024年培训考核不少于7万名“应急第一响应人”,到2024年底,全市累计培训考核人数不少于10万名,实现全市平均每万人、每平方公里有不少于50名“应急第一响应人”,进一步筑牢“应急第一响应人”网络体系。
再次感谢您们对深圳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们继续关注、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专此答复。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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