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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的政策解读说明
来源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19-12-26

  自10月1日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以来,全省基本没有有效降雨,风高物燥,干旱、大风等不利天气增多,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持续保持在高位。特别是进入12月份以后,多地相继发生森林火灾,12月5日佛山市高明区、河源市连平县发生的森林火灾燃烧时间长、过火面积大、社会影响广,凸显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决定面向全市发布森林防火禁火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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