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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办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全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情况的通报
来源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21-11-30

深安办〔2021〕231号

各区人民政府(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区(新区)安委办:

  2021年第三季度,全市各区(新区,下同)、市各有关部门发动基层各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用深圳市安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积极开展隐患自查和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有效管控压降风险。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总体情况

  (一)一般生产经营单位隐患自查巡查总体情况。三季度纳入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考核的一般生产经营单位135,632家,已完成信息采集134,833家,自查132,235家,巡查96,927家,排查隐患595,080条,整改隐患590,785项,隐患整改率99.28%。系统纳管一般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同比下降0.81%,环比上升0.94%;排查隐患同比上升23.72%,环比上升13.71%;其中,自查隐患同比上升22.19%,环比上升7.02%;巡查隐患同比上升25.30%,环比上升14.56%。

  (二)分区纳管情况。第三季度,各区持续开展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纳管信息的动态更新。截至2021年10月15日,纳管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中,福田区6,927家;罗湖区5,542家;盐田区1,638家;南山区10,560家;宝安区39,526家;龙岗区31,619家;龙华区22,249家;坪山区3,717家;光明区12,269家;大鹏新区758家;深汕特别合作区827家;环比上一季度,全市纳管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共计新增1,269家。

  (三)纳管企业类型分析。一是按企业类型分布,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以工业制造和商贸服务类企业为主。其中,工业及危化品类93,859家,占比69.74%;商贸及服务类37,408家,占比27.80%;交通运输类2,223家,占比1.65%;工程建设类1,091家,占比0.81%。二是按各类型企业的区域分布,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和大鹏新区,以商贸及服务类生产经营单位为主,占比分别86.42%、83.13%、67.73%、50.52%和55.09%;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以工业制造及危化品类生产经营单位为主,占比分别为93.39%、75.73%、66.33%、82.04%和88.61%。

  二、一般生产经营单位隐患自查巡查情况

  (一)隐患自查情况

  1.总体情况。三季度,系统记录开展隐患自查单位共132,235家,同比下降1.47%,自查率97.50%,其中盐田区、大鹏新区隐患自查率为100%;除深汕特别合作区自查率为61.76%外,其他各区自查率均高于96%。

  2.自查隐患查出率。三季度开展自查的132,235家单位中,发现隐患单位110,576家,自查零隐患单位21,659家,自查隐患查出率为83.62%。其中,自查隐患查出率较高的有龙华区、光明区、坪山区、福田区、宝安区,分别为89.91%、88.54%、88.35%、88.17%、86.56%。

  3.自查隐患平均数。三季度共计自查发现隐患237,480条,同比上升22.19%,环比上升7.02%。平均每家自查发现隐患1.80项,环比上升7.14%。光明区、福田区、坪山区、龙华区、龙岗区的生产经营单位自查隐患数量位居前列,分别为2.98条/家、2.91条/家、2.60条/家、1.67条/家、1.64条/家;深汕特别合作区平均自查条数不足1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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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三季度各区自查隐患情况(以自查隐患数排序)

  (二)政府部门巡查情况

  1.总体情况。三季度全市政府巡查人员通过系统巡查生产经营单位96,927家,同比上升0.52%,环比下降1.84%;巡查发现隐患357,600条,同比上升39.52%,环比上升14.56%。平均每家单位巡查发现安全隐患3.69条,环比上升16.77%。

  2.隐患查出率。宝安区、光明区、南山区、龙岗区隐患巡查成效明显,巡查隐患查出率(巡查发现隐患家数/巡查总家数)分别为99.17%、99.00%、98.21%、98.05%;大鹏新区巡查隐患查出率低于90%,为81.10%。

  3.巡查隐患平均数。每家次巡查发现隐患数方面,坪山区、光明区、龙华区、龙岗区、宝安区巡查隐患数量位居前列,分别为5.57条/家,4.97条/家,4.07条/家,4.05条/家,3.28条/家,巡查效果较为明显;盐田区平均每家巡查隐患不足2条,为1.72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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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三季度各区巡查隐患情况(以巡查隐患数排序)

  4.各部门隐患情况。市各行业部门纳管一般生产经营单位较多的有:市应急管理局96,294家,占比62.72%;市商务局15,096家,占比9.83%;市市场监管局12,589家,占比8.20%;市住房建设局6,156家,占比4.01%。自查隐患较多的有市应急管理局177,382条,占比65.73%;市商务局24,960条,占比9.25%;市市场监管局21,387条,占比7.92%;市住房建设局10,989条,占比4.07%。巡查隐患较多的有市应急管理局299,770条,占比75.46%;市商务局26,045条,占比6.56%;市市场监管局23,044条,占比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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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三季度各部门隐患自查、巡查情况(以一类部门隐患数排序)

  (三)隐患情况分析

  1.隐患分布分析。三季度自查巡查发现隐患位居前列的区分别是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和光明区,四区共计发现隐患475,924条,占全市总隐患的79.98%。自查巡查隐患数较多,与四个区纳管单位数(占比77.90%)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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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三季度各区隐患分布饼状图

  2.隐患类型分析。

  (1)生产经营单位自查隐患中,消防安全类隐患占比37.67%,主要表现为消防设施、器材失效、无保养记录、消防通道堵塞、未按规定设置灭火器材等;作业管理类隐患占比15.72%,主要表现为作业通道临时堆放货物、厂区通道未规范划线、作业区域灯管灯具损坏等;电气安全类隐患占比13.24%,主要表现为配电箱(柜)门未张贴“当心触电”安全警示标志、配电箱、电源开关、接地保护等不符合安全要求、配电箱、开关箱放置杂物等;工贸企业现场类隐患占比8.45%,主要表现为消防安全、仓库“五距”管理、电气安全等隐患。

  (2)政府人员巡查隐患中,工贸现场类隐患占比48.36%,主要表现为现场安全管理专项治理类隐患;消防安全类隐患占比17.54%,主要表现为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阻塞、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或应急照明缺失等隐患;证照机构人员类隐患占比9.95%;主要表现为未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等隐患;电气安全类隐患占比6.01%,主要表现为电气设备配电箱、电源开关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电源线路、电气设备未进行接地保护、配电箱周围堆放杂物等隐患。

  三、隐患排查专项执法情况

  2021年第三季度,全市共计有未开展隐患自查自报的一般生产经营单位2,507家(以完成信息采集为基数),应急执法部门共计立案查处56家,未自查企业查处率为2.23%。其中光明区、福田区未自查企业查处率较高,分别为100%、12.50%。参照隐患排查专项执法0.5%的标准,各区“未自查企业查处率”得分均为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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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各区(新区)未自查隐患企业立案查处情况柱形图

  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考核情况

  (一)各区绩效考核情况

  我市各区隐患自查、巡查及整改、未自查企业查处情况达到了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各项评分指标,系统考核绩效评分满分100分。同时,市安委办隐患排查督导组,通过系统核实和现场抽查,在基础信息准确性、系统应纳未纳、现场核算和数据真实性各方面对各区进行了相应的扣分。经综合计算,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得分靠前的是:龙岗区99.6分、盐田区99.6分、宝安区99.53分、坪山区99.5分。

  各区2021年第三季度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得分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各部门绩效考核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中,21个市有关部门分为三类:第一类部门共13个,既承担行业监管又承担隐患分类监管职责;第二类部门共5个,仅承担行业监管职责;第三类部门共3个,仅承担隐患分流监管职责。在三季度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考核中,因很多行业部门未能现场抽查企业考核,故各行业主管部门在三季度考核中仅以基础信息采集准确性作为考核依据。第一类部门中,考核得分靠前的是:市市场监管局99.8分、市教育局99.8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99.8分。第二类部门中,考核得分靠前的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99.9分,市科技创新委99.8分。第三类部门中,不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未现场抽查企业考核,暂不做考核。

  (三)工作亮点

  龙岗区在企业中全面推行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的闭环管理措施,明确要求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中必须列明排查人员、排查时间、隐患描述、隐患图片,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标准要求,让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整改完毕或到整改期后进行复查验收,复查验收中载入整改后的图片和整改情况描述。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闭环管理的资料必须定期存档管理,除按要求向员工公示和向工会组织通报外,做好政府部门巡查检查的准备。把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闭环管理工作列入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检查和网格巡查的重要内容,督促指导企业实施闭环管理,促进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结合隐患数据统计分析,提升隐患排查治理质量。

  通过三季度隐患数据统计分析,企业自查和政府巡查隐患分类中,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监管工艺隐患占比偏少。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管道、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锂电池、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监管工艺风险高,安全防范压力大。各区、各行业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应紧盯关键部位的监控监管,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监管工艺的排查整治,切实降低事故风险。同时,各区、各部门要定期通过隐患统计分析,梳理和查找本辖区、本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存在的问题,坚决避免隐患排查走过场、敷衍应付的情况。一是要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有机结合,对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长期填报零隐患、连续多个季度自查自报同一条隐患,同一类隐患等行为列入执法检查的重点,通过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持续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要加强宣传培训,通过学习强安、微信公众号、送教上门等多种途径宣传安全隐患排查知识要点,督促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普及各类安全知识和安全监管重点事项,提升隐患排查治理质量。

  (二)结合风险评估工作,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区、各行业部门应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结合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梳理和辨识本区域、本领域、本单位的风险点、危险源,认真分析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触发因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科学开展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对照风险等级高的区域、领域制定对应的安全管控措施,并定期开展日常检查排查工作,对因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演变成隐患的,能及时发现和消除。切实将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有效衔接,将“双控”体系落地做实。

  附件:1.2021年第三季度各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情况汇总表

  2.2021年第三季度各区系统数据质量考核扣分情况一览表

  3.2021年第三季度行业部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情况汇总表

  4.2021年第三季度行业部门系统数据质量考核扣分情况一览表

  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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