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一、总体情况
--纳管各类生产经营单位361009家,其中一般生产经营单位139456家,三小场所114308家,纯办公场所107245家。
二、生产经营单位隐患自查巡查情况
--2019年第二季度共计排查隐患371681条,(自查161013条,巡查出隐患210668条),同比上升30.06%。
--2019年上半年共计排查隐患662605条(自查311858条,巡查隐患334157条),同比上升22.78%。
--2019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巡查人员通过系统巡查生产经营单位共86,149家,环比2019年第一季度上升24.63%,巡查出隐患210,668条,环比上升50.39%。
--2019年第二季度全市自查巡查发现隐患最多的是宝安区、龙岗区、光明区和龙华区,占全市总隐患的88%。
三、隐患排查专项执法情况
--全市共计有未开展隐患自查自报的一般生产经营单位10,045家,应急执法部门共计立案查处188家,未自查企业查处率为1.87%。
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考核情况
--经综合计算,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得分靠前的是:宝安区、龙华区、光明区、罗湖区、坪山区。
--机构改革后市直各有关部门职责调整,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对应行业管理部门需要重新梳理调整,故2019年度第二季度行业部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仅作数据统计显示,不进行绩效考核。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结合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加强重点风险领域隐患排查整治。
--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特点,结合地区实际,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狠抓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提升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一、隐患排查治理系统总体情况
(一)一般生产经营单位隐患自查巡查总体情况
2019年第二季度,纳入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考核的139,456家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中,完成信息采集的单位138,366家,完成自查129,411家,完成巡查86,149家,排查隐患371,681条,整改361,622条,隐患整改率97.29%。与去年同期相比,纳管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同比降低6.67%?,自查隐患同比降低4.42% ,巡查隐患同比增加79.56%?,隐患整改率同比?降低1.76%?。
(二)一般生产经营单位纳管情况
为确保系统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市安委办允许各区对纳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定期梳理和置换,所以每季度系统纳管情况会出现浮动。截至2019年7月15日,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中,福田区7125家;罗湖区5732家;南山区12998家;盐田区1734家;宝安区39769家;龙岗区31838家;龙华区22,736家;坪山区3,647家;光明区13163家;大鹏新区 714家。
(三)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三小、纯办公纳管情况
从各区纳管三类单位情况看,纳管单位较多的有宝安区纳管82,336家,龙岗区纳管74,740家,龙华区纳管49,605家,福田区42,658家; 纳管较少的有坪山区9265家、盐田区8856家,大鹏新区2498家。
二、生产经营单位隐患自查巡查情况
(一)生产经营单位隐患自查情况
1.总体情况。2019年第二季度,全市通过系统开展自查工作的单位共129,411家,自查率为92.8%。其中大鹏新区、龙华区、宝安区、坪山区隐患自查率居于前列,分别为100%、99.97%、97.43%、94.71%;福田区、罗湖区、龙岗区隐患自查率低于90%。
2.自查隐患查出率。第二季度129,411家单位开展自查,自查出隐患的单位共90,968家,自查零隐患单位38,443家,自查隐患查出率为70.29%。其中,自查隐患查出率较高的有坪山区、宝安区、龙华区,分别为88.04%、83.32%、78.48%;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自查隐患查出率低于50%。
3.自查隐患平均数。第二季度,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共计自查出隐患161,013条,平均每家单位自查出隐患1.24条。光明区、坪山区、龙岗区、大鹏新区的生产经营单位自查隐患数量位居前列,分别为2.14条/家,2.07条/家,1.43条/家,1.43条/家。
(二)政府部门开展隐患巡查情况
1.总体情况。2019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巡查人员通过系统巡查生产经营单位共86,149家,环比2019年第一季度上升24.63%,巡查出隐患210,668条,环比上升50.39%,平均每家单位巡查出2.45条安全隐患,环比上升20.69%。
2.巡查隐患查出率。光明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隐患巡查成效明显,巡查隐患查出率分别为99.79%、97.45%、94.71%、93.29%;巡查隐患查出率较低有福田区、盐田区和罗湖区。有7753家单位经政府巡查为零隐患,占比9.00%。
3.巡查隐患平均数。从平均每家单位巡查发现隐患的条数看,光明区、龙岗区、大鹏新区、宝安区的生产经营单位巡查隐患成效明显,分别为4.12条/家,2.96条/家,2.94条/家,2.49条/家。
4.各部门隐患情况。市各行业主管部门中,完成自查单位较多的有市应急管理局91,064家、市场监管局13,069家、市商务局(原市经贸信息委)8,263家。自查隐患较多的有市应急管理局130,268条、市场监管局11,558条、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8,532条。巡查隐患较多的有市应急管理局183,465条、市场监管局12,355条、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8,990条。
图1:各区隐患自查、巡查平均数对比图
(三)隐患情况分析
1.2019年第二季度全市自查巡查发现隐患最多的是宝安区、龙岗区、光明区和龙华区,四区共计发现隐患327,089条,占全市总隐患的88%,说明隐患自查巡查工作相对扎实。
2.从隐患类型来看,消防安全、电气安全、证照机构人员、作业管理是安全隐患主要类型。消防安全类隐患123,738条,占比51.07%,主要表现为灭火器、消防通道、应急指示灯不合格;电气安全类隐患31,820条,占比13.13%,主要表现为配电室、配电箱、电源开关、接线等不符合安全要求;证照机构人员类隐患26,944条,占比11.12%,主要表现为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不符合要求;作业管理类安全隐患占比5.64%,主要表现为危险作业管理、作业通道、较大因素危险场所辨识等不符合安全要求;专项管理类隐患占比偏低。
图2:2019年第二季度隐患类型分析表
三、隐患排查专项执法情况
2019年第二季度,除大鹏新区因生产经营单位自查率为100%无需开展专项执法外,其余各区均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执法并达到0.5%的标准,各区“未自查企业查处率”得分均为20分。全市共计有未开展隐患自查自报的一般生产经营单位10,045家,应急执法部门共计立案查处188家,未自查企业查处率为1.87%。其中龙华区、罗湖区未自查企业查处率较高,分别为42.86%、9.18%。
图3:各区(新区)未自查隐患企业立案查处情况柱形图
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考核情况
(一)各区绩效考核情况
我市各区隐患自查、巡查及整改、未自查企业查处情况达到了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各项评分指标,系统考核绩效评分满分100分。同时,市安委办督导专家,通过系统核查和现场抽查,在基础信息准确性、系统应纳未纳、现场核查和数据真实性各方面对各区进行了相应的扣分。经综合计算,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得分靠前的是:宝安区99.27分、龙华区99.27分、光明区99.25分、罗湖区99.2分、坪山区99.2分。
各区2019年第二季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得分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各部门绩效考核情况
因机构改革后市直各有关部门职责调整,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对应行业管理部门需要重新梳理调整,故2019年度第二季度行业部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仅作数据统计显示,不进行绩效考核。待结合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行业分类明细表》完成征求意见修订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将重新调整行业管理部门,2019年第三、四季度将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绩效考核分数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范围。
市直部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参见附表3。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结合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加强重点风险领域隐患排查整治。
结合《2019年广东省各地工矿商贸行业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重点》以及本地区安全生产特点,聚焦风险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紧盯事故高发频发区域,加强开展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有限空间作业、重点危险生产工艺等日常安全检查和巡查,督促企业加强小散工程、零星作业等施工工程日常巡查,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审批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持续加大火灾防控、安全生产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等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防患于未然。
(二)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特点,结合地区实际,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一是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我市强降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关键节点,加强研究分析,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重点,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应急防护设备装置与保养情况、应急预案制订与应急演习开展情况、特殊天气作业应急响应情况等。二是认真吸取“7·19”河南义马气化厂爆炸事故,针对高温天气安全生产的特点,重点加强对辖区涉及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锂电池、涉氨制冷等涉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使用企业的隐患排查,要突出对涉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企业变配电房、原料仓库、生产车间、危化品中间仓、储罐区、成品仓库等高风险重点场所部分的隐患检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防火、防雷、防爆、防晒、降温、通风、静电接地、防泄漏、防倾倒、监测预警等防护设施的日常性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狠抓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提升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狠抓本辖区、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于长期填报零隐患的单位,定期组织开展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隐患辨识能力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专家现场讲解等形式,对重点工艺、重点环节的安全隐患进行辨识讲解,切实提升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风险隐患辨识能力。严格杜绝企业隐患排查台账与系统上报“两张皮”,避免企业避重就轻,应付了事,不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随意填报,确保隐患从源头排查治理。
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5日
附件1
2019年第二季度各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考核
情况汇总表
附件2
2019年第二季度各区系统数据质量考核扣分情况一览表
附表3
2019年第二季度行业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表(仅供参考)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标识码:4403000081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