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培训机构登记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安监规〔2018〕6号)自2019年1月1日实施以来,共登记公布27批次138家安全培训机构信息。通过登记和信息公开,规范了培训机构的基本条件和培训行为,并通过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和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取得良好效果,相关工作有必要延续开展。因《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培训机构登记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安监规〔2018〕6号)将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为此我局组织对安全培训机构登记及信息公开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了修订。
结合我市安全培训机构登记及信息公开制度实施以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培训市场现状,进一步修订完善安全培训机构登记范围、内容、程序等事项,加强对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推动其不断提升培训服务质量和水平。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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