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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召开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来源 : 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20-01-08

  为进一步提升自然灾害防御能力,谋划和实施深圳市自然灾害防治9项重点工程,经市政府同意,我市于2019年12月20日建立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20年1月7日下午,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市民中心召开,研究深圳市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9大重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延奎主持会议并部署工作,联席会议第二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发言。

  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传达了应急管理部和省、市关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有关部署和要求,解读了《深圳市自然灾害联席会议制度》和《广东省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行动方案》,听取了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对《深圳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行动方案》(讨论稿)的起草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各成员单位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切实增强做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实施9大重点工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重大风险,全面提高我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行动方案》和《责任分工表》的修改工作,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三家牵头单位,加快推进相关工作。一是要研究制定每个具体任务的细化实施方案。每项任务的牵头部门,要制定每项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基础、工作目标、年度目标、具体项目、组织实施方式、落实计划、责任分工、资金投入、保障措施等,确保能够落地。二是加快推动项目立项和实施。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的要求,根据任务内容和不同类别,开展项目立项和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要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进度,确保项目尽快立项和实施。三是落实好资金保障。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要加强与市财政局的沟通对接,在明确投资规模时,要充分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金山,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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