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推荐

热点关注

政策推送

繁体
交通运输部:未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区客运服务正常运行
来源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22-07-04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交通运输部日前印发《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八版)》(简称《指南》)。《指南》明确了道路客运、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汽车、水路客运、汽车租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机动车维修和驾驶员培训等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发生本土疫情后的疫情防控强化措施,以及重点人员转运疫情防控等要求。

  《指南》明确,未发生本土疫情地区,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客运等相关服务全面正常运行。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每日进行1次清洁消毒、2-3次通风换气。客运场站按规定设置“一米线”标识,组织乘客有序排队,避免聚集;服务高风险人员和其他社会公众的工作人员避免交叉作业。

  乘客戴口罩,按规定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工作人员戴口罩,每日开展健康监测,疫苗“应接尽接”;道路客运、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汽车、水路客运等领域交通运输服务一线工作人员每周开展2次核酸检测。

  属于疫情防控重点场所范围的道路客运、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汽车、水路客运等领域制定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城市跨城出行乘客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指南》要求,出现本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要强化疫情防控工作。高、中风险区内暂停客运等相关服务。低风险区按规定控制客座率,提高清洁消毒频次;跨城出行乘客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登记乘客信息。

  《指南》提出,开展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转运,要严格疫情防控管理。转运车辆每趟次转运结束后,进行终末消毒。驾驶室与车厢全封闭物理隔离,驾驶员穿工作服,戴手套、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司乘人员实行闭环管理,移出闭环前进行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1、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来源:中国新闻网

相关链接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标识码:4403000081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3002号

粤ICP备19041158号-1

网站支持IPv6

联系方式:

举报投诉热线(邮箱): 12350;12350yjjb@sz.gov.cn
机关纪委监督举报电话(邮箱): 0755-88100363;yjjrsc@sz.gov.cn
咨询及事故接报应急热线: 0755-83071111
考核发证查询电话: 0755-23481891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市民中心C区5楼
政务邮箱: yjglj@sz.gov.cn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