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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将持续跟踪新冠疫苗接种后相关情况
来源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 :2021-01-04

  在3日举行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主任医师王华庆介绍,我国自2005年即建成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监测系统,这一系统将持续跟踪新冠疫苗接种后的不良反应情况。

  王华庆介绍,针对各类疫苗的不良反应,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跟踪监测的体系,涉及疾控机构人员、疫苗企业、医疗单位、接种单位等。我国自2005年即建成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监测系统,随着工作不断深入推广,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的监测水平不断提高,获得了世界卫生组织的认可。目前,这一体系正在有效保障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有序开展。

  针对疫苗不良反应的上报要求,王华庆介绍,根据我国目前相关规定,重大不良反应需要在接种后两小时内报告,一般不良反应要在接种后48小时之内报告。涉及疫苗引起的异常反应,诊断由各级疾控机构的调查诊断组完成;如需鉴定,则由各级医学会负责。

  王华庆介绍,目前我国的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已实现疾控、卫生、药监等不同部门信息共享、实时分析、定期研判。王华庆表示,从发现新冠病毒至今,世界卫生组织一直在持续关注病毒变异情况,根据世卫组织最新发布的信息,尚未发现疫苗效果因病毒变异而受到影响。

  王华庆提示,新冠疫苗接种的效力并非100%,即便是接种了疫苗的人群也要一如既往采取常规疫情防控措施。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庞星火提示,不适宜接种新冠疫苗的人群包括孕妇、哺乳期妇女,处在发热、感染等疾病急性期、患免疫缺陷或免疫紊乱的人群以及严重的肝肾疾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糖尿病并发症、恶性肿瘤患者等人员。她建议所有接种人员在接种前要仔细阅读知情同意书,身体不适可暂缓接种,不在18-59岁年龄范围的人员需要等待进一步临床试验数据披露,明确是否后续能够接种。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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