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实际行动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狠抓应急管理各项责任和制度措施落实,全力防范化解城市安全突出风险,着力强化全主体协同治理、全要素系统防控、全过程闭环管理、全周期数字赋能的应急管理新范式,促进全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深圳“双区”建设、“双改”示范等重大战略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起盘点过去一年深圳应急管理工作的亮点成效。
一、城市安全风险防范有力,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3年“双下降”。
2022年,围绕“防风险、保安全、喜迎二十大”主线,组织开展工贸行业和工业园区、道路交通、消防、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等13个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部署实施自建房、燃气安全、危险化学品集中治理三大攻坚战,整改隐患近60万项;通过健全完善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做到“专门受理、专人办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使隐患投诉举报成为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的“雷达”和“侦查哨”,全年受理举报6321件,发放奖金97.85万元。2022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9.2%和12%,实现连续3年“双下降”,连续7年重特大事故“零发生”,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在一线城市中保持最低。
二、有序有效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实现自然灾害“零伤亡”。
2022年,全市启动防汛应急响应36次,防台风应急响应共18次,组织防御了27场暴雨、9个台风,抗击近60年来最严重旱情,实现全年自然灾害“零伤亡、少损失、无负面舆情”。大力推进安全韧性城市建设,深入实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九大工程,重点工程建设总进度超80%,完成全市83处内涝积水点及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推动建立森林防灭火“路面巡防设卡、空中巡查监测”立体防范机制,全年森林火灾起数和过火面积同比分别下降78%和99.4%。探索自然灾害救助新模式,深入推进巨灾保险工作,对因台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的深圳境内受灾人员实施一定的资金救助及物资帮助,2022年,全市巨灾保险救助2万余人次,救助金额超120万元。
三、首次举办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应急联动演练,香港、澳门和珠海、河源、惠州、汕尾、东莞、中山等地市参加。
2022年12月21日,深圳举办“应急使命·2022”综合演练,香港、澳门视频全程参与演练,珠海、河源、惠州、汕尾、东莞、中山等市派出应急力量参与实兵演练。演练针对近期国内外重特大突发事件的教训和深圳面临的主要风险,设定了森林火灾、高边坡滑坡、房屋坍塌、超高层人员疏散、危险化学品事故、海上突发事件、山地户外搜救等11个场景,重点检验了不同灾害场景下跨区域、跨灾种协同处置能力。目前,深圳已与周边其他6个地市建立了应急联动和区域合作机制,签订了《深莞惠汕河应急管理合作协议》《深圳珠海中山应急管理合作协议》。12月8日,深圳还在全省率先组建地方应急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和指挥的应急处置支队和应急处置直属大队,打造“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专业应急队伍,不断提升城市应急救援保障能力。
四、10538名市民取得“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证书,175个社区成功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被列入全市2022年度“十大民生实事”之一,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全市累计培训考核10538名“应急第一响应人”,覆盖全市住宅小区、社区、学校、大型商场、农贸市场、高层建筑等重点场所,实现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第一响应、第一救援,促进提高市民群众应急处置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加快推进综合减灾社区创建,《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创建》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列入第八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2022年全市共有232个社区参与深圳综合减灾社区创建,18个社区申报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截至2022年,全市已有175个社区获得“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占比超过25%,创建率居全国前列。
五、安全培训考核流程不断优化,2022年线上线下考核发证超过20万张。
通过线上线下同步发力,优化特种作业人员考试发证服务。线下精简业务流程、缩减证书核发时限、提升考试组织效能,大幅提升考试发证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全年组织考试16.6万人次,核发证书7.48万张。线上依托“学习强安”平台,打造“不限时间、不限空间、不限次数”的线上培训考试模式,全年组织线上培训考试35万人次,核发13.49万张证书,节约各类安全培训考试人员误工费、交通费等社会成本近4000万元,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提升。深圳市应急管理局还牵头组建深圳市安全应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率先建立健全符合深圳特色的安全和应急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评审工作制度。按照全市专业领域境外人才执业便利工作部署,推动香港注册安全主任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便利执业,助力粤港澳大湾区人才交流。
六、《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发布实施。
2022年9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从厘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监督、拓展社会监督方式等四个主要方面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压实各方监督管理责任。《条例》作为我市“1+4”应急管理地方法规体系中一项重要法规,有效提高全市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促进了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对完善我市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和高质量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七、华南地区唯一一个获批创建的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在深圳正式运行。
立足大安全大应急框架,聚焦城市安全风险防控,不断提升应急管理的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作为全国第一批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在全国率先打造集风险管控、监测预警、值班值守、应急指挥等多功能于一体、实体化运作的市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联动“11”个区域监测预警分中心、“N”个行业领域监测预警分中心,构建全市“1+11+N”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体系。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的正式运行,将为构建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体系,实现城市安全风险“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八、全程深度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促进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双统筹”“双到位”。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牵头组成突发疫情处置专项协调小组,统筹开展流调、判密、转运、隔离、“三区”划定等全流程工作,高效应对处置“01·31”“03·09”“06·18”“08·28”等多起疫情。组织开展全市涉疫人员转运工作,自2020年2月27日至2023年1月7日,1045天内累计转运境外人员百余万人,实现“人员零感染”“事故零发生”。疫情期间,圆满完成粤港恢复通关、中国计算机大会、高交会等大型活动的应急保障。常态化组织住建、消防、卫健等部门开展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和防疫措施检查,疫情发生以来,我市未发生隔离酒店安全事故。
九、2022深圳最美应急人和最美应急集体发布会成功举行。
组织开展寻找2022年“深圳最美应急人和最美应急集体”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广泛发动,最终评选出50位最美应急人和30个最美应急集体。当选的集体和个人,用他们青春的热血与拼搏,对职业的坚守与担当,对祖国和人民的忠诚和热爱,展现了深圳应急人的新担当、新作为、新形象、新风采。2022年,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还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系统内1名个人获第六届全国119消防先进个人,1个集体、2名个人获评广东应急救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十、抓基础、打基础、强基础,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取得新突破。
在全省率先制定印发《关于推进全市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的暂行意见》,为夯实全市应急管理基层基础提供制度保障。制定实施《深圳市街道(镇) 应急管理办公室规范化建设指引》,在宝安区福海街道开展街道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得到全国政协“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专题调研组的充分肯定。2022年11月25日,组织召开全市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现场会,对全市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经过一年来的努力,应急管理工作初步形成基层组织健全、基本制度完善、基本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完备、基础信息有效支撑的良好局面。
2023年,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进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围绕“物的本质安全”“人的安全素质”“社会协同治理”“风险监测预警”4个维度,强化法治体系、体制机制、基层基础、应急准备4项保障,推动灾害事故防范应对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持续为谱写深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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